【解读】《无锡市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

时间:2024-02-26 14:08 字体大小:放大 正常 缩小

信息索引号 014032126/2024-00480 生成日期 2024-02-26 公开日期 2024-02-26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空港经开区
效力状况 有效 附件下载 —  — 政策咨询
内容概述 【解读】《无锡市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

  《无锡市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解读

  科技创新,挑起一年之计。龙年新春,无锡科创领域又一制度性安排落地,日前从市科技局获悉,《无锡市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已于近日通过审议即将印发,将从分类统筹、规范引导、机制创新等各方面完善管理体系,形成无锡特色新研机构管理机制,激活新研机构“向新而行”的动能,推动新质生产力加速奔涌。

  在科研与产业的“双向奔赴”中,新研机构扮演着对接产学研融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中间人”角色。据统计,我市现有正常开展科研活动的新型研发机构60多家,分布在各地各个重点产业领域,已成为无锡科技创新体系中一支重要的支撑力量。“新型研发机构投入主体多元,可以有地方政府、高校院所、实力企业、高端人才团队等,但由此也带来了机构功能定位不准、管理部门职责不清、操作机制不全等问题,亟需推出相应的配套管理办法,理清业务逻辑,助力新研机构更好发挥其功能。”市科技局机构处相关负责人道出该《办法》制定的初衷。

  据介绍,《办法》对新研机构的立项建设、建设评估、绩效评价等全流程管理进行了规范,明确财政支持资金的拨付与绩效评估结果相挂钩,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市级财政可按照机构上年度非财政经费支持的研发经费支出20%的比例,分档择优给予最高500万元的研发补助支持。值得一提的是,《办法》还在附件中引入一份财政资金使用“负面清单”,以科研机构财政资金使用“法无禁止即可为”为导向,划定经费使用“底线”,解决科研经费“不好花、不敢花”的困局,进一步激发新研机构创新活力。

  “‘负面清单’模式让单位和科研人员拥有更多经费使用自主权,可以把更多精力集中于技术攻关。”上海交通大学无锡碳中和动力技术研究院杭勇研究员表示,《办法》着眼机制创新,赋予新研机构更大的管理自主权,希望未来能继续提高新研机构在地方产业政策制定上的参与度,通过与地方优势产业深度融合,充分发挥新研机构的赋能效用。

  随着《办法》的确定,我市新型研发机构的全流程管理闭环已通过“白纸黑字”成形,下一步则要依靠扎实行动将这一管理闭环落到实处。从市科技局了解到,去年,我市建立市产业创新研究院,系统性做好新型研发机构的服务和管理工作。市产研院将根据《办法》配合市科技局对建设体系内的新研机构实行动态管理,并给予重点支持,同时定期开展绩效评价,加快推动新研机构量质齐升。我市还将鼓励新研机构与“链主”企业、民营企业等组建创新联合体,把实验室更多地建到企业中,形成一批高水平“科技创新服务体”和“产业技术加速器”。

 

相关链接:

关于《无锡市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

【图解】《无锡市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