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高新区(新吴区)行政审批局企业名称争议裁决书送达公告(锡新行审名争裁公字〔2024〕第1号)

时间:2024-02-19 14:45 字体大小:放大 正常 缩小

信息索引号 014032126/2024-00237 生成日期 2024-02-19 公开日期 2024-02-19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行政审批局
效力状况 有效 附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行政审批局企业名称争议裁决书送达公告(锡新行审名争裁公字〔2024〕第1号)

江苏太钢诚浦钢业有限公司:

  申请人江苏诚浦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15日向我局提出的对你公司的企业名称争议申请,我局已于2024年2月7日作出裁决。因2月7日向你公司邮寄送达发现你公司不在住所地经营,故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企业名称争议行政裁决书。

  请你公司及时到我局(地址:无锡市新吴区震泽路28号)领取《企业名称争议行政裁决书》(锡新行审批名争裁字(2024)第2号),否则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上述企业名称争议行政裁决书》(锡新行审批名争裁字(2024)第2号)即视为送达。

  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企业名称争议处理程序规定》的规定,你公司应自即日起立即停止使用“江苏太钢诚浦钢业有限公司”这一企业名称,并自收到本企业名称争议行政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至无锡高新区(新吴区)行政审批局(地址:无锡市新吴区震泽路28号B厅企业登记窗口)办理企业名称变更登记。名称变更前,企业现名称将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代替。

  特此公告。

  联系人:法规处   联系电话:85218590

  附件:太钢诚浦名称争议裁决书-20240207(2号).docx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行政审批局

  2024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