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关于《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

时间:2024-02-04 09:10 字体大小:放大 正常 缩小

信息索引号 014032126/2024-00156 生成日期 2024-02-04 公开日期 2024-02-04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效力状况 有效 附件下载 —  — 政策咨询
内容概述 【解读】关于《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企业信用直接关系企业形象和长远发展,良好的信用记录是企业申请融资贷款、政策补贴、招标投标的“敲门砖”。企业被行政处罚后,将对其信用造成影响,若不及时进行修复,将会对其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产生严重制约。

  《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58号)自2023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引导失信主体规范、便捷办理信用修复,维护信用主体合法权益,在“信用中国”官方网站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均须到“信用中国”网站在线提交修复申请材料,(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若在信用修复过程中必须出具由处罚部门盖章的《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表》,可在信用中国(江苏无锡)网站申领。(网址:http://wuxicredit.wuxi.gov.cn/index.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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