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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 014032126/2024-00073 | 生成日期 | 2024-01-18 | 公开日期 | 2024-01-18 |
文件编号 | — — | 发布机构 | 农业农村局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附件下载 | — — | ||
内容概述 | 行政处罚案件公示(霍**经营未附有检疫证明的猫案) |
2023年11月15日,当事人霍**在无锡市新吴区叙丰家园64栋401室以人民币3490.00元的价格向赵**销售了1只未附有检疫证明的猫,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五十一条之规定。无锡高新区(新吴区)农业农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一百条第一款之规定,于2024年1月17日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人民币60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