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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 014032126/2023-01816 | 生成日期 | 2023-05-06 | 公开日期 | 2023-05-06 |
文件编号 | — — | 发布机构 | 新吴区司法局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附件下载 | — — | ||
内容概述 | 现将《新吴区2023年“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月活动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
区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街道宣传科、法宣办:
现将《新吴区2023年“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月活动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无锡高新区工委 (新吴区委)宣传部
无锡市新吴区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司法局
2023年5月6日
新吴区2023年“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月活动方案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的重要指示精神,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按照市委宣传部、市法宣办、市司法局联合印发《全市第三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部署要求,现就我区组织开展2023年“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全面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广泛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增强基层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让法治成为新吴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显著优势、核心竞争力和坚强保障。
二、活动主题
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
三、活动时间
5月份。
四、重点宣传内容
结合全党正在开展的主题教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广泛宣传民法典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繁荣发展、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绿色、公序良俗等基本原则,以及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便利交易、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的平等保护,引导群众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全体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循的规范;深入学习宣传关于产权保护、合同履行、维护市场秩序等相关内容,引导群众进一步规范经济生活和经济活动赖以依托的财产关系、交易关系,筑牢优化营商环境的法治屏障,为全面推进新吴中国式现代化新实践,更好“扛起新使命、谱写新篇章”提供良好法治环境。
五、活动安排
(一)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系列动漫推广活动。利用“法润新吴”微信公众号,以及各单位普法微信、微博、户外大屏等载体开展“千媒万屏”联播,加大“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系列动漫推广力度,加大漫画、书法、微视频等法治文化作品的使用力度,实现民法典宣传资源集约化利用,不断扩大民法典的社会知晓度。(责任单位:区法宣办,各普法成员单位,各街道宣传科、法宣办)
(二)开展民法典宣传“进校园”活动。组织“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润童心·典亮生活”主题活动,采取法治第二课堂、主题班会、自由辩论、模拟法庭等参与式互动式方法,大力宣传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等民法典内容,宣传见义勇为免责、防范“校园贷”等民法典常识,增强青少年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利义务相一致等基本法治理念。(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三)开展民法典宣传“进乡村”活动。充分发挥全国、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示范引领作用,广泛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排查调处婚姻家庭、相邻关系等民事纠纷,引导农民群众正确行使权利、忠实履行义务、规范自身行为,让民法典宣传教育融入日常生活之中。发挥村(居)法律顾问专业优势,围绕土地流转、农机租赁、农产品销售等法律问题,为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开展民法典宣传培训,切实增强农民群众学习民法典、运用民法典的意识和能力。大兴调查研究,深入基层一线,针对妇女、老年人、青少年、残疾人等不同群体,在多层次、全方位摸清社情民意的基础上,开展线上线下“菜单式”普法宣传,不断提高民法典宣传实效。(责任单位:区民政卫健局、司法局、农业农村局、团区委、妇联、残联)
(四)开展“以案释法”行动。依托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网站和微信公众号,通过推送解读文章、典型案例、解读视频等方式集中宣传民法典,生动阐释法条背后的法理,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司法所工作人员等充分发挥自媒体优势,灵活开展民事案例的释法解读,以生动的案例、鲜活的语言,讲好民法典故事、传播民法典知识、阐释民法典精神,推动民法典学习宣传融入日常生活。(责任单位:区法院、检察院、公安分局、司法局)
(五)开展新吴区法治文化作品征集评选活动。区法宣办联合相关普法成员单位,围绕视频类、平面类、书画类等类型向全社会征集原创法治文化作品,后期择优推荐在省、市和区各类普法网站、微信公众号,本地部分App、媒体,公交、地铁站台,移动电视上推广展示,实现优秀法治文化作品共建共享。(责任单位:区法宣办,各普法成员单位,各街道宣传科、法宣办)
(六)开展法治宣传专项行动。围绕日常法律需求,区、街联动,发动各普法成员单位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组织“八五”普法讲师团、民法典宣讲团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军营、进网络开展法治宣讲活动;委托社会力量创作优秀法治小品、歌舞,组织法治文艺演出进村(社区)巡演;优选法治题材宣传片、图文和影视作品巡展,提升民法典学习宣传质效;充分发挥机关各部门、普法志愿者团队的作用,因地制宜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法律援助。(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区法宣办,各普法成员单位)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把开展此次活动作为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有力抓手,作为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的重要任务,纳入普法责任制工作清单,纳入本单位本部门重要议事日程,研究制定具体活动方案,精心部署实施,强化协调指导,及时沟通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推进。
(二)坚持效果导向。要注重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结合,健全完善“报、台、网、端、微、屏”全媒体普法体系,设置民法典学习专题、专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生动有趣的案例故事讲解民法典知识,确保群众听得懂、记得牢。要精确区分不同群体的民事权利需求和社会面的共性学法需求,综合运用法律知识普及、法治理念引导、法治实践体验等多种手段,高效推进民法典宣传月活动。
(三)强化宣传引导。要深入挖掘、认真总结民法典宣传月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有效运用“互联网+普法”模式,依托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门户网站等载体,加强互动传播,扩大活动影响,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民法典宣传月的良好氛围。要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要求,准确宣传解读民法典知识,防止错误思想言论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