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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 014032126/2022-04157 | 生成日期 | 2022-12-05 | 公开日期 | 2022-12-05 |
文件编号 | — — | 发布机构 | 梅村街道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附件下载 | — — | ||
内容概述 | 为进一步加强醇基等液体燃料安全监管,有效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11月28日下午,梅村街道召开醇基液体燃料专项整治推进会。梅村街道办事处主任吴炜出席会议,安全监管科、执法中队、规划建设物管科、环境保护科、服务业发展科、工业集中区、梅村派出所以及相关社区负责人参加会议。 |
为进一步加强醇基等液体燃料安全监管,有效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11月28日下午,梅村街道召开醇基液体燃料专项整治推进会。梅村街道办事处主任吴炜出席会议,安全监管科、执法中队、规划建设物管科、环境保护科、服务业发展科、工业集中区、梅村派出所以及相关社区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安全监管科吴豪传达了市、区关于进一步做好醇基等液体燃料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相关要求,通报了近期醇基等液体燃料排查整治工作推进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对下一步排查整治进行了再部署、再推进。
吴炜强调,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到醇基等液体燃料安全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是全市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属地管理单位要统一思想、强化组织、落实责任、明确分工,制定预案,确保全面完成排查整治各项任务。二要按照职责分工,督促各餐饮单位主动停用液体燃料,严格落实储存设施等拆除和残余液体燃料分类处置过程中的主体责任。要强化部门联动,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全过程跟踪落实,及时妥善、处置残余液体燃料和拆除工作,全面形成监管合力有效防范化解风险隐患。三要严守基本底线,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继续开展液体燃料排查整治,确保底数清、情况明、监管到位。对非法生产、储存、经营、运输属于危险化学品的液体燃料和生产、销售不合格液体燃料产品的行为依法从严查处。四要强化宣传力度,对停用液体燃料的单位,要宣传引导使用其他能源,鼓励周边餐饮单位使用管道天然气、电能等清洁、安全能源,从源头进行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