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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索引号 | 014032126/2025-02792 | 生成日期 | 2026-07-07 | 公开日期 | 2026-07-07 |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新吴区)市场监管局 | 附件下载 | — — | ||
| 内容概述 | 无锡飞财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32家公司: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单位以公司名义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利益一案,已调查终结。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吊销无锡飞财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32家公司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吊销内容告知如下: | ||||
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锡市新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告知书
锡新市监罚告〔2026〕07第0707号
无锡飞财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32家公司: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单位以公司名义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利益一案,已调查终结。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吊销无锡飞财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32家公司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吊销内容告知如下:
一、2022年7月,张凯博明知他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仍办理无锡飞财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协助他人用于电信网络诈骗。
二、2022年3月至2023年6月,吕延杰伙同他人在无锡市新吴区注册成立无锡枫轩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等31家公司,为他人虚开增值税发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二条的规定,本局拟对无锡飞财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32家公司利用公司名义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严重违法行为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左伟民 杨建伟 联系电话:0510—85230025
联系地址:无锡市新吴区旺庄路138-2号303室执法大队办公室
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锡市新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