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案件公示(无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案)

时间:2026-05-06 09:35 字体大小:放大 正常 缩小

信息索引号 014032126/2026-00697 生成日期 2026-05-06 公开日期 2026-05-06
发布机构 无锡市新吴区城市管理局 附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行政处罚案件公示(无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案)

       当事人无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建筑垃圾处置许可的情况下,于2025年12月27日14时50分将无锡某药业新药制剂开发服务及制剂生产三期项目产生的工程渣土运输至无锡市新吴区312国道无锡飞凤路至金城东路段(无锡市城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312国道无锡飞凤路至金城东路段改扩建工程绿化施工项目)进行处置,共28车次280立方米,属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行为,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无锡市新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于2026年4月8日作出警告并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