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4-21 10:21 来源:新吴区人民政府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区委成立2个巡察组,于2026年4月21日至2026年5月7日左右,分别对区纪委监委机关、区委组织部开展巡察。
巡察期间,区委巡察组设专门举报电话(可同时接收短信,接听时间为工作日9:00-17:00),设专用邮政信箱(见附表)、联系信箱和“码上巡”二维码。依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主要负责人以及相关重点岗位干部(含已离退休、已调离)的来信来电来访。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认真办理。区委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6年5月6日。
特此公告。
中共无锡市新吴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4月21日
二届新吴区委第十一轮第三批次巡察信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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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无锡高新区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