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3-25 13:45 来源:城市管理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 无锡市高新区(新吴区)城市管理局2026年涉企行政检查频次上限 | ||
| 实施主体:无锡市高新区(新吴区)城市管理局 | ||
| 序号 | 事项名称 | 检查频次上限 |
| 1 | 对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置工作的监管 | 每季度一次 |
| 2 | 对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生活垃圾转运、处理设施场所)的监督检查 | 每半年一次 |
| 3 | 对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的监督检查 | 每季度一次 |
| 4 | 对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建筑垃圾等活动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进行现场检查 | 每年一次 |
| 每年两次 | ||
| 每年两次 | ||
| 5 | 对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的监管 | 每年一次 |
| 6 | 对机动车停车场的规划、建设、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每半年一次 |
| 7 | 对市政公用基础设施运营相关行为的行政检查 | 每年两次 |
| 每年两次 | ||
| 8 | 对城市园林绿化相关行为的行政检查 | 每年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