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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届新吴区委第十一轮第二批次巡察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02 13:10      来源:新吴区人民政府      选择阅读字号:[ ]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区委成立2个巡察组,于2026年3月2日至2026年4月20日左右,分别对党政办、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发改委、财政局、统计局开展巡察。

  巡察期间,区委巡察组设专门举报电话(可同时接收短信,接听时间为工作日9:00-17:00),设专用邮政信箱(见附表)、联系信箱和“码上巡”二维码。依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主要负责人以及相关重点岗位干部(含已离退休、已调离)的来信来电来访。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认真办理。区委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6年4月16日。

  特此公告。

中共无锡市新吴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3月2日

二届新吴区委第十一轮第二批次巡察信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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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无锡高新区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