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案件公示(安徽**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案)

时间:2026-03-02 10:18 字体大小:放大 正常 缩小

信息索引号 014032126/2026-00413 生成日期 2026-03-02 公开日期 2026-03-02
发布机构 无锡市新吴区城市管理局 附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行政处罚案件公示(安徽**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案)

  当事人安徽**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在未办理市政类设施建设类(城市道路、城市桥梁)审批许可手续的情况下,于2025年12月9日9时在高浪路擅自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属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的行为。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第三十条的规定。无锡市新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于2026年2月4日作出罚款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