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2-25 16:33 来源: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招标公告
(合理低价法(新吴区))
鸿声家园三期风管防火包裹工程(第二次) 招标公告 XWXW20251218003001
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鸿声家园三期风管防火包裹工程已由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锡市新吴区)行政审批局以 锡新行审许[2019]358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无锡锦鸿城镇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招标人为 无锡锦鸿城镇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信中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机电安装 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以 合理低价法(新吴区)实施。 微型工程交易活动质疑争议受理处理部门为 无锡锦鸿城镇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为 侯永春 ,联系方式为 0510-88997827。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无锡市新吴区纬五路南侧、经九路东侧、鸿运路西侧、鸿声南路北侧。
2.2 招标内容: 招标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防排烟风管防火包裹(1#房地上部分、人防及非人防地库防排烟风管防火包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总建筑面积约101984.04平方米,其中:1#房建筑面积约为13952.35平方米,人防及非人防地库建筑面积约为27226.00平方米。
2.3 计划工期: 3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6-1-12 ,计划竣工日期 : 2026-2-11)。
2.4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 1 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消防设施工程·消防设施工程二级](含)以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含)以上资质,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开标时间地址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12-25 16:00至 2025-12-30 17:00进行报名。请到无锡新吴区微型工程招标平台https://www.etrading.cn/BREpointSSO/login/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4.2 提疑截止时间: 2025-12-30 17:00 ,答疑时间: 2025-12-31 17:00 ,开标时间: 2026-1-5 09:30
4.3 开标地址: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不见面开标室: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吴分中心(清晏路停车场1楼)开标室四
5.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5.1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722365.63元。
6. 其他要求
其他要求:(1)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自2023/12/25 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2024/12/25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自2025/9/25 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2)本标段曾于2025年12月4日发布公告,后因调整招标清单、限价流标,有单位已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请将投标保证金银行回单发至553054592@qq.com,招标代理机构进行退回;本次公告要标的投标保证金请另行缴纳。(3)本标段开标后,请各投标单位将投标保证金银行回单发至553054592@qq.com,招标代理机构按时退回。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无锡锦鸿城镇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无锡市新区鸿山街道经济园区内
联 系 人:尤亚明
邮编:
电 话:0510-88990037
传真:
电子邮件:
网址:
开户银行:
账号:
招标代理联系人:邵佳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 0510-85886004-828;13913925547
招标代理地址: 无锡市太湖大道2288号华仁大厦五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