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案件公示(无锡伟*基础工程有限公司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案)

时间:2025-12-01 10:04 字体大小:放大 正常 缩小

信息索引号 014032126/2025-02221 生成日期 2025-12-01 公开日期 2025-12-01
发布机构 无锡市新吴区城市管理局 附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行政处罚案件公示(无锡伟*基础工程有限公司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案)

  

       当事人无锡伟*基础工程有限公司作为施工单位在未取得建筑垃圾处置许可的情况下,于2025年4月23日将德国西门子中压智能化数字工厂项目工地产生的建筑垃圾运输至澄地地块安置房项目进行处置,共1车次12立方米,属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行为,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无锡市新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于2025年11月25日作出警告并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