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1-20 15:05 来源:人社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经无锡高新区(新吴区)中小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沙紫薇等289人已具备一级教师资格;经无锡高新区(新吴区)幼儿园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刘宏宇等105人已具备一级教师资格。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1月21日-11月27日。
公示期间对评审通过人员如有异议,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联系电话:85214511、81891363。反映情况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便调查核实。
附件:评审通过人员公示名单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教育局
202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