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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 014032126/2025-01586 | 生成日期 | 2025-09-25 | 公开日期 | 2025-09-25 |
文件编号 | — —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新吴区)市场监管局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附件下载 | — — | ||
内容概述 | 无锡枫轩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等32家公司:你单位涉嫌从事以公司名义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利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百六十二条的规定,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已对你公司上述涉嫌违法的行为立案调查。 |
无锡枫轩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等32家公司:
你单位涉嫌从事以公司名义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利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百六十二条的规定,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已对你公司上述涉嫌违法的行为立案调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你单位有如实回答询问、协助调查的义务。因通过其它方式均无法向你单位送达《询问通知书》,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现我局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新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询问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视为送达。你可到本局新吴区市场监管局(地址:无锡市新吴区旺庄路138-2号3楼314,联系电话:0510-85230025,联系人:杨建伟 左伟民)领取《询问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