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9-22 15:23 字体大小:放大 正常 缩小
信息索引号 | 014032126/2025-01563 | 生成日期 | 2025-09-22 | 公开日期 | 2025-09-22 |
文件编号 | — — | 发布机构 | 新吴区民政卫健局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附件下载 | — — | ||
内容概述 | 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
刘保伟:
本机关此前通过电话联络、上门走访等方式多次试图与你取得联系,均因你电话无法接通、具体去向不明而未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通过本级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新卫医罚告〔2025〕026号)。你应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机关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主要内容如下:
本机关依法查明,你在未于新吴区办理执业注册的情况下,于2025年期间在药安心天顺健康药房(无锡)有限公司(地址:无锡市新吴区金城东路299号五洲国际工业博览城53-107、53-108)内开展诊疗活动。你未按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拟对你作出1.警告;2.罚款人民币12000元的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你享有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可在收到本通知后5日内向无锡高新区(新吴区)民政和卫生健康局提出申请,逾期视为放弃。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510-81890974 联 系 人:黄智瓅
地址 :无锡市新吴区和风路28号科技商务中心13楼1309室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民政和卫生健康局
202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