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案件公示(无锡*洋市政建设有限公司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案)

时间:2025-09-01 09:19 字体大小:放大 正常 缩小

信息索引号 014032126/2025-01425 生成日期 2025-09-01 公开日期 2025-09-01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无锡市新吴区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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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行政处罚案件公示(无锡*洋市政建设有限公司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案)

  

      当事人无锡*洋市政建设有限公司在未取得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审批手续的情况下,于2025年4月24日接收某公司运输的建筑垃圾在硕放街道华友二路轧石场处置,1辆车共1车次。属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的行为。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九条的规定。无锡市新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的规定,于2025年8月21日作出警告并罚款人民币柒仟元整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