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8-29 10:26 来源:城市管理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2025年8月13日,车辆(车牌号:苏BA986G)在新吴区江溪街道坊前路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停放,涉嫌违反《江苏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我局于当日对苏BA986G采取证据先行登记保存措施,现已经达到法定期限,可以自行解除证据先行登记保存措施。
现要求苏BA986G的车主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立即至我局办理解除证据先行登记保存措施手续,并配合接受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停放车辆案件的处理。
特此公告。
联系人:徐峰 联系电话:0510-82121189
地址:新吴区江海东路872号
无锡市新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