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案件公示(无锡市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案)

时间:2025-08-04 09:30 字体大小:放大 正常 缩小

信息索引号 014032126/2025-01258 生成日期 2025-08-04 公开日期 2025-08-04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无锡市新吴区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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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行政处罚案件公示(无锡市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案)

 

       当事人无锡市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作为施工单位在未取得建筑垃圾处置许可的情况下,于2025年3月将新吴区新华路与312国道路口绿化带围墙内的建筑垃圾委托无锡市锡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运输车辆处置,共4车次。属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行为。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无锡市新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于2025年7月15日作出警告并罚款人民币肆万壹仟元整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