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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公示

发布时间:2025-08-01 15:34      来源:生态环境局      选择阅读字号:[ ]     

  《无锡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第三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明确的第三十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事项

  工地扬尘监管不力,督察组抽查28个在建工地,发现17个扬尘污染防治“六个百分百”不到位。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不到位。

  二、责任单位

  新吴区委、区政府

  三、验收单位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局、市市政园林局

  四、整改目标

  完成17个扬尘防治不到位的问题点位现场整改工作。做好重污染天气期间工地应急响应。

  五、整改时限

  2025年6月底前

  六、整改措施

  (一)根据行业管理和部门职责分工,对17个问题点位督促彻底整改,要求责任单位、地区认真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确保交办问题整改到位,严防反弹回潮。

  (二)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生态环境保护”原则,坚持问题导向,对工地扬尘污染治理情况开展举一反三排查检查。制定印发年度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和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将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和工作要求纳入年度工作方案持续推进。

  (三)市住建部门对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执法处罚不均衡、处罚偏少的地区住建行业主管部门开展约谈,强化对各地区的督促指导,推动各地区住建行业主管部门对建筑工地生态环境保护违法违规行为的限期整改、违法移交、行政处罚的相关规范标准、执法尺度进一步统一,避免以整改代替处罚。

  (四)根据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要求,及时部署做好建筑工地错峰、减排工作。形成年度建筑工地减排清单和推荐申报豁免工地清单,其中对豁免工地清单会同生态环境部门建立对年度推荐豁免工地清单的动态调整和适时清退机制。

  七、整改完成情况

  (一)对涉及新吴区的2个项目开具整改单,要求施工单位严格落实扬尘管控“六个百分百”要求,对现场裸土及时进行覆盖,及时洒水抑制扬尘,围挡喷淋在施工过程中保持常开状态,对出入车辆进行冲洗,确保车辆出入不带泥。

  (二)要求建设单位做好日常管理工作,施工单位落实文明施工工作,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对照无锡市整改方案要求,新吴区涉及相关问题已按期完成整改,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8月1日至2025年8月14日)反映。

  监督电话:80595855

  电子邮箱:xwq263bgs@wnd.gov.cn

  中共无锡市新吴区委        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

  202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