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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公示

发布时间:2025-08-01 15:32      来源:生态环境局      选择阅读字号:[ ]     

  《无锡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第三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明确的第二十九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事项

  督察期间,在无锡市生态管控空间、宕口、路边、田间等发现建筑垃圾倾倒问题20处。

  二、责任单位

  新吴区委、区政府

  三、验收单位

  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四、整改目标

  清理倾倒垃圾,分类规范处置固废,建立长效机制。

  五、整改时限

  2025年5月底前

  六、整改措施

  (一)加强问题整改。对问题点位制定一点一策整改方案,并按规范处置。对发现的非法倾倒、填埋行为开展调查处理,经调查发现对生态环境造成损害的,依法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

  (二)制定常态化措施。印发实施《无锡市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运输处置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方案》,从2024年5月份至12月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筑垃圾、积存生活垃圾运输处置排查整治工作。一是要加强工程车辆运输执法整治。从严查处违法处置运输、偷倒垃圾的车辆。二是要注重倒查垃圾产生源头。对建设、施工单位未办理许可手续擅自处置建筑垃圾,以及办理许可后委托未经备案核准的运输单位和个人承运建筑垃圾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三是压实水陆换装点主体责任。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严禁使用未备案船舶运输建筑垃圾。四是要杜绝跨省(市)违法运输处置固废。加强国省道、高速出入口、航道、码头、交通闸口的常态化检查。五是全面整治非法处置问题,规范转运调配场的设置。对建筑垃圾中转场(点)、消纳场、处置厂等进行全面排查,制定《无锡市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设置与管理导则(试行)》,规范转运调配场的设置,加强对转运调配场的日常管理。

  七、整改完成情况

  (一)涉及新吴区相关问题点位已制定整改方案,并按规范进行相关处置工作。至2025年5月,已全部完成整改。

  (二)开展固废非法处置倾倒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固废偷倒、填埋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和管治。

  对照无锡市整改方案要求,新吴区涉及相关问题已按期完成整改,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8月1日至2025年8月14日)反映。

  监督电话:80595855

  电子邮箱:xwq263bgs@wnd.gov.cn

  中共无锡市新吴区委        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

  202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