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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村街道行政决定听证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04 11:11      来源:梅村街道      选择阅读字号:[ ]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听证程序的相关规定,本办事处决定对无锡市年茂轧辊厂拟作出解除合同号为NO.0000670《无锡市新吴区国有土地上非住宅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的行政决定举行听证,本次听证会公开进行,请旁听人员遵守听证会纪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2025年7月14日下午1时30分

  二、听证地点:无锡市新吴区梅村街道梅里古镇综治中心会议室

  三、听证方式:公开

  四、听证内容:拟作出解除合同号为NO.0000670《无锡市新吴区国有土地上非住宅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的行政决定

  特此公告。

  监督电话:0510-88153179

无锡市新吴区梅村街道办事处

202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