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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公示

发布时间:2025-06-25 16:20      来源:生态环境局      选择阅读字号:[ ]     

  《无锡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第三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明确的第三十五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事项

  抽查9家机械加工企业,普遍存在大气治理不到位等问题。

  二、责任单位

  新吴区委、区政府

  三、验收单位

  市生态环境局

  四、整改目标

  完成相关企业问题整改,提升企业废气治理水平。

  五、整改时限

  2024年12月底前

  六、整改措施

  (一)督促9家问题企业做好整改工作。

  (二)按照“整治规范一批、改造提升一批、关停淘汰一批”的原则,开展机械加工行业企业排查整治,督促机械加工行业完善废气收集处理措施,进一步提升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等大气污染物的收集和处理效率,推动机械加工产业提质增效、提档升级。

  七、整改完成情况

  (一)已督促新吴5家问题企业做好整改工作。

  (二)结合日常巡查,对机械加工行业企业开展排查工作,督促企业配备焊烟净化器,加强员工培训,规范焊接等产生废气的工序,确保废气有效收集;开展宣传普法,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引导企业进一步提升废气治理水平。

  对照无锡市整改方案要求,新吴区涉及相关问题已按期完成整改,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6月25日至2025年7月8日)反映。

  监督电话:80595855

  电子邮箱:xwq263bgs@wnd.gov.cn

中共无锡市新吴区委        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

202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