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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无锡高新区(新吴区) 工业企业本质安全提升专项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29 12:19      来源:应急管理局      选择阅读字号:[ ]     

  各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区各工业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无锡高新区(新吴区)工业企业本质安全提升专项资金实施办法>的通知》(锡新应急发〔2024〕16号)文件的精神,现面向全区工业企业开展2024年无锡高新区(新吴区)工业企业本质安全提升专项资金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为注册和生产场地均在新吴区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支持条件的新吴区企业。

  二、申报项目范围及要求

  可申报的项目包括:企业提升本质安全和安全管理水平类项目、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化提升类项目、安全生产科研项目、安全宣传阵地建设项目等项目。具体申报范围及要求见《关于印发<无锡高新区(新吴区)工业企业本质安全提升专项资金实施办法>的通知》(锡新应急发[2024]16号),项目申报企业需满足工业集约利用评价B类及以上,同时安全改造升级或场景运用需平稳运行半年以上,由企业组织区级以上安全生产专家做好自评工作。

  三、申报材料

  1、申报材料清单

  (1)《无锡高新区(新吴区)工业企业本质安全提升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及申报材料;

  (2)《无锡高新区(新吴区)工业企业本质安全提升专项资金申报信用承诺书》;

  2、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电子版1份(U盘装载);书面申报材料4套,其中:申报书、承诺书4份均需原件,其他申报材料为原件影印件。

  四、报送方式

  1、申报流程:各申报企业将申报材料报至所在辖区街道应急管理与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由各街道出具初审意见后报送至无锡市新吴区应急管理局基础处(交大联云科技园617室);

  2、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0日下班前。

  附件:

附件1关于印发《无锡高新区(新吴区)工业企业本质安全提升专项资金实施办法》的通知》

附件2无锡高新区(新吴区)工业企业本质安全提升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

附件3无锡高新区(新吴区)工业企业本质安全提升专项资金申报信用承诺书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