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9-20 16:36 来源:应急管理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号)和《江苏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实施细则》(苏安监〔2006〕136号)的规定,经审查,无锡市梅虹化工有限公司等8家单位符合备案条件,颁发《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第三类),现予以通告。
举报电话:0510-80595661。
附件:2024年上半年无锡市新吴区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第三类经营单位备案名单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9月20日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2024年9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