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9-04 10:12 字体大小:放大 正常 缩小
信息索引号 | 014032126/2024-01725 | 生成日期 | 2024-09-04 | 公开日期 | 2024-09-04 |
文件编号 | — —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新吴区城市管理局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附件下载 | — — | ||
内容概述 | 行政处罚案件公示(陕西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未取得证明擅自在夜间连续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 |
当事人陕西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在未办理夜间建筑施工证明的情况下,于2024年6月15日夜间在无锡地铁5号线旺庄东路站使用混凝土搅拌车一部、混凝土泵车一部连续施工并产生噪声污染,现场噪声监测结果为59.7dB(A)。属未取得证明擅自在夜间连续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三条第一、二款的规定。无锡市新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于2024年8月1日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