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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销《不动产权证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28 09:02      来源:鸿山街道      选择阅读字号:[ ]     

  因城市开发建设需要,鸿山街道征收安置科在2021年1月20日与无锡市吴氏机械厂(不动产坐落于新吴区鸿山街道原鸿声卫生服务中心西侧泰伯大道与鸿运路交叉口东南侧地块)签订了国有土地上非住宅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并于2022年拆除房屋,请上述单位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至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不动产注销登记,逾期未申请的,将按相关规定予以注销。

  特此公告。

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鸿山街道办事处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