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公告信息 > 正文

无锡公积金最新提醒

发布时间:2024-08-08 10:50      来源:新吴区人民政府      选择阅读字号:[ ]     

  你知道吗?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申请开具职工缴存证明、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贷款结清证明等个人证明时,可以申请完成“住房公积金个人业务办理电子码”啦!(简称“电子码”),以统一“电子码”代替原有3项纸质证明提供给异地公积金中心,核查缴存、贷款等情况使用,公积金中心向职工提供实时在线开具、后台自动查验等服务,实现住房公积金个人证明事项“亮码可办”。

  日前,无锡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相关提醒,操作指南如下:

  为更好地满足群众异地办理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需求,提升公积金服务便捷化水平,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托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和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实现住房公积金个人证明事项“亮码可办”。

  “亮码可办”是什么?

  缴存人办理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需要出具职工缴存证明、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和贷款结清证明时,只需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申请开具《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个人信息表》,提交后自动生成“电子码”。受理地公积金中心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录入“电子码”编号,即可在线查验相关内容。

  “电子码”如何申请?

  第一步:登录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

  第二步:选择“服务—业务办理电子码—信息表申请”,点击提交按钮并通过人脸识别后生成“电子码”。

  第三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出示“电子码”。工作人员通过“电子码”查验《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个人信息表》。注:“电子码”被查验后立即失效,申请当天24点前有效。

来源:无锡发布、中国政府网、无锡公积金、无锡高新区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