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时间:2024-07-30 16:40 字体大小:放大 正常 缩小

信息索引号 014032126/2024-01513 生成日期 2024-07-30 公开日期 2024-07-30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无锡市新吴生态环境局
效力状况 有效 附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完善全域覆盖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我部组织制定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管理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生态环境部

  2024年7月6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办公厅,驻部纪检监察组,机关各部门,各派出机构、直属单位。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4年7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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