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案件公示(无锡市**农资有限公司经营劣质农药案)

时间:2024-06-20 13:32 字体大小:放大 正常 缩小

信息索引号 014032126/2024-01120 生成日期 2024-06-20 公开日期 2024-06-20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农业农村局
效力状况 有效 附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行政处罚案件公示(无锡市**农资有限公司经营劣质农药案)

  2024年3月18日,当事人无锡市**农资有限公司销售的48瓶25克/升溴氰**乳油〔商标:拜耳敌杀死,生产日期及批号:20220304,生产企业:拜耳作物科学(中国)有限公司,农药登记证号:PD20080883〕已超过质量保证期,该农药标价为12元/瓶。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当事人的行为属于经营劣质农药。无锡高新区(新吴区)农业农村局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之规定,于2024年6月13日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超过质量保证期的25克/升溴氰**乳油〔商标:拜耳敌杀死,生产日期及批号:20220304,生产企业:拜耳作物科学(中国)有限公司,农药登记证号:PD20080883〕48瓶、罚款人民币2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