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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 014032126/2024-01118 | 生成日期 | 2024-06-20 | 公开日期 | 2024-06-20 |
文件编号 | — — | 发布机构 | 农业农村局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附件下载 | — — | ||
内容概述 | 行政处罚案件公示(新吴区**种子经营部未按规定建立、保存种子生产经营档案案) |
2023年12月26日至2024年3月19日期间,当事人新吴区**种子经营部销售“刘平呼伦贝尔马铃薯”〔生产单位:内蒙古兴佳薯业有限责任公司,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编号:D(蒙呼牙)农种许字(2022)第0003号〕种子,未按规定建立、保存种子生产经营档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无锡高新区(新吴区)农业农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于2024年6月13日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人民币2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