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法治建设和普法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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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32126/2024-00267 生成日期 2024-02-22 公开日期 2024-02-22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新吴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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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在市局党委的坚强领导和关心支持下,新吴分局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有序地推进新吴区自然资源规划法治建设,更好地发挥了法治在自然资源规划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在市局党委的坚强领导和关心支持下,新吴分局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有序地推进新吴区自然资源规划法治建设,更好地发挥了法治在自然资源规划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现将2023年度法治建设与普法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特色亮点

(一)获评2022年度全省自然资源系统法治建设和普法工作成绩突出单位

我局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落实省厅和市局决策部署,扎实有序推进新吴区自然资源规划法治建设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强化依法行政组织领导,研究制定分局法治建设五年规划,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充分发挥分局法律顾问的积极作用;严格履行执法监管责任,规范行政行为,强化“两法衔接”,实现全年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零败诉”;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谋划制定分局“八五”普法规划和年度计划,多管齐下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有效提升全民知晓度和群众参与度。分局法治建设工作荣获“2022年度全省自然资源系统法治建设和普法工作成绩突出单位”称号。

(二)实现全省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评价考核奖励六连冠

近年来,新吴区围绕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不断促进高质高效节约集约。积极构建增存并举供地模式,实现“地等项目、存量优先”,存量土地供地占比提升至80%;全面推进产业园区提质增效,计划3年内提升低效用地1.5万亩,形成一批功能布局完善、生态环境优良、综合效益显著、运营管理高效的产业园区;统筹推动蓝绿网格融合发展,开展大运河、望虞河、伯渎港等水系整治与串联,实施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深化工业企业节能减排,发展绿色低碳建筑;打造产城融合良性发展格局,科学划定“三区三线”和产业用地保障线,做好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优化产城功能比例,控制国土开发强度。新吴区东裕产业园作为无锡市首个Mx新型产业用地,被省厅评为“十大节地模式(技术)先进典型案例”,获全省推广。新吴区实现全省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评价考核奖励六连冠,更被评为全国首批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

(三)荣获2022年度“江苏省土地执法模范区”称号

我区在2019、2021年连续两年荣获江苏省土地执法先进县(区)的基础上,始终以创建活动为抓手,紧扣“保护资源、严守红线”的核心职责,以“新增违法零增长、历史违法负增长”为目标,对违法用地项目“零容忍”,有力保障了全区经济和社会高质量发展,持续提升新吴自然资源管理水平。新吴区荣获“2022年江苏省土地执法模范区”称号,排序位列全省十个土地执法模范县(市、区)第一,也是无锡市区唯一入围单位。

(四)获评“2022年度全市网上信访工作先进集体”

分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学习《信访工作条例》,不断拓展拓宽网上信访渠道,化解信访突出问题,全力维护群众合法利益和社会稳定。推动智能信访系统建设,规范信访办理流程,实现网上信访数据一键推送、重复事项的筛选以及信访数据归档整理等功能;拓展拓宽网上信访渠道,增设微信公众号微信信访、视频信访功能,畅通民意诉求表达;落实疫情防控、重要活动期间信访值班制度,分局信访工作从未间断,始终安排有工作人员在岗,及时回应群众网络诉求,确保各类网上信访及时受理、及时办结;不断加强信访工作业务培训,提高信访工作服务效能以及履职能力,提升群众满意率。经市信访联席办审定,分局荣获“2022年度全市网上信访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二、重点工作

(一)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

我局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特别是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论断和重要部署,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发挥领导带头示范作用。积极组织分局全体人员参加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视频培训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知识竞赛活动,持续推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持续推动全系统干部职工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

(二)持续强化依法行政组织领导

一是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分局主要领导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工作,通过分局党委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专题调研等方式,及时传达学习贯彻法治政府建设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定期听取分局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各项工作及疑难问题。根据我局《法治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制定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对规范我区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工作作出规划、部署。二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江苏海辉律师事务所为法律顾问律所,加强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范性文件制定和业务研究等工作中的积极作用,通过协助处理争议纠纷、出具法律意见书、起草修改相关法律文件、开展法律培训、解答相关法律咨询等方式,为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三)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我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想方设法解决好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改革发展中得到更多实惠,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一是推动产业项目“三证联发”常态化。进一步优化重大项目的审批许可服务,依托分局行动联盟、攻坚联盟平台,今年共服务保障阿特拉斯工业压缩机研发制造中国总部等12个重大项目多证联发,“交地即发证”比例达88%。二是分类运用“云踏勘+告知承诺”,对于风险小、简单易行的企业群众办事需求,推行“告知承诺”模式;对于办理程序相对复杂,必须现场踏勘才能定性的,采取远程视频、微信通话、微信图片等方式“云踏勘”审查,全程电子存档,切实做到“让百姓少跑腿、信息多跑路”。三是持续提升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力度。常态化开展“一次收费,后台分账”“带押过户”,今年八月成功办理了市区首笔二手房商业贷款转组合贷款的跨行“带押过户”业务。落实“一件事一次办”改革要求,实现涉企不动产转移登记“一窗受理”,通过“一体化受理平台”可办理商品房转移登记、二手房转移登记及水电气业务联办。

(四)持续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

一是落实开展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我局严格落实市局《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则》,坚持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应审必审原则,对未通过合法性审核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得提交局务会审议、印发。二是认真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我局制定并出台《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规程》,一方面做好存量政策清理,对照审查标准,有序清理和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类现行政策措施文件;另一方面做好增量文件审查,在政策制定过程中对照审查标准开展自我审查,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档案。三是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每年度区政府、市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部署,对我局规范性文件开展清理,对由我局起草的、以区政府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提出清理建议,并及时对外公布清理结果。

(五)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根据省、市规定,我局全面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定,规范行政行为。一是严格实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示公开要求,并通过分局门户网站及时对外公开机构概况、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人事信息、业务工作、权责及监管等信息,对公示内容进行动态管理,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二是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我局根据立案、调查、取证和送达环节,细化内部分工,从规范文字记录、推行音像记录、提高信息化水平、强化记录实效四个方面实施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处罚案件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三是落实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依托“全业务、大融合”自然资源规划一体化平台,严格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一案一卷一审”,不断提升、规范行政行为,保障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规范性、合法性。

(六)持续加强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一是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按业务划分,明确责任到人,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布。积极发挥新媒体在新闻宣传方面的重要作用,充分运用“无锡新吴自然资源规划”微信公众号开展政务服务和宣传,向广大群众提供各类业务指南、产证预约、查询、办理等便民服务,同时定期发布工作热点资讯、发布相关服务公告。依托一体化平台依申请公开系统,全流程网上办理,进一步规范窗口接件和信息查找工作,充分保障了人民群众的信息需求。二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机制规定。对土地审批、建设用地规划审批等重大许可事项以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土地征收、供应、耕地保护等重大决策,实行科所会商、法制部门审核、法律顾问参与、领导班子决策机制,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程序,确保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三是严格落实公告听证规定,对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公告听证的事项和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项,及时发布公告、听证告知等,严格落实行政程序。四是妥善化解自然资源矛盾纠纷。针对应复应诉案件,我局积极加强与区司法局、市局、相关法院的沟通,同时紧密联系业务科室,扎实做好涉复涉诉行政行为的情况说明及证据收集工作。联合区检察院出台《关于加强行政检察与自然资源行政执法衔接工作的意见》,召开“检源行”联席会议,强化“两法衔接”,积极谋划合作共建新方向,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奠定坚实基础。

(七)持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根据“八五”普法规划制定分局202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一是分局党委坚持中心组学法制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等为主要学习内容,每月召开党委中心组扩大会议进行集中学习。二是积极组织参加法治培训和考试,根据市局统一部署,认真做好2023年行政执法资格培训考试和证件核发工作,现全局共80名工作人员取得执法资格持证上岗。结合普法活动主题选取经典案例开展“以案释法”培训,并利用“无锡新吴自然资源规划”微信公众号推出“以案释法”系列报道,向社会公众发布典型案例。三是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各部门积极履行普法责任,在“2•2”世界湿地日、“3•3”野生动植物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爱鸟周、“4•22”世界地球日、安全生产宣传月、民法典宣传月、“6•8”世界海洋日、“6•25”全国土地日、“8•29”测绘法宣传日等重要时期,通过设立宣传咨询点、专题展板宣传、发放宣传资料、播放主题宣传片、制作专题报道等多种方式开展宣传活动,营造了浓厚的自然资源法治氛围。四是利用新媒体广泛开展社会面宣传,长期利用分局和各基层站所、不动产登记中心宣传电子屏滚动播放自然资源规划领域宣传标语和宣传视频,开展“千屏万媒”联播宣传,大力推进“互联网+普法宣传”工作,及时在门户网站更新法规政策,充分利用“无锡新吴自然资源规划”微信公众号,定期推送法治专题报道,开展知识竞答等活动,有效提升了公众的知晓度和参与度,充分发挥了互联网在法治宣传的阵地作用。五是积极组织实施法治惠民实事工程项目。我局申报的“昆虫多样性监测研究科普基地”项目被列入新吴区2023年度法治惠民实事工程项目并进行考评,联合“无锡市首批自然资源科普基地”大溪港湿地公园,依托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森林生态环境与自然保护研究所技术支撑,深入开展昆虫多样性监测研究,并面向全民开展科普宣传活动,积极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湿地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了公众生态文明意识,激发了群众发扬和传承保护生态湿地的精神,助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我局将以坚决的态度和更有力的举措,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改革开放和管理创新,更大力度推进自然资源规划法治建设和普法各项工作提质增效,力争取得新成效,实现新突破。一是持续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优化完善学习培训常态化机制,持续加大学习培训工作力度,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二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重大项目审批许可服务,确保新地块建设项目“三证联发”全覆盖,“拿地即开工”审批常态化。全面实施不动产登记“五联五通”服务机制,推进智能化登记服务,推进线上办理“应上尽上”“跨省通办”事项扩容,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三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和监督。依法规范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核程序和备案审查制度,探索实施规范性文件效果评估工作,不断提升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化法治化水平。四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载体建设,不断丰富网站版块内容,加快信息更新速度,保障信息公开渠道通畅。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实效,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的信息需求做好政策解读和热点回应工作。五是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根据年度、月度普法责任清单,不断创新宣传教育模式,扎实有效地开展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的法治宣传工作。根据市、区法治建设和普法工作要求积极推进落实相关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新吴区自然资源规划法治环境,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新吴添砖加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