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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 014032126/2022-04024 | 生成日期 | 2022-11-25 | 公开日期 | 2022-11-25 |
文件编号 | — —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新吴生态环境局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附件下载 | — — | ||
内容概述 | 关于局领导分工调整的通知 |
局机关各处室、各执法分局、监测监控新吴分中心:
因人事变动,经研究并报市生态环境局同意,无锡市新吴生态环境局领导分工作如下调整:
张涛同志:主持新吴生态环境局全面工作。
沈高明同志:负责党的建设、组织人事、精神文明建设、生态示范创建、土壤生态环境管理、固态废物与化学品管理等工作。
分管办公室、土壤固废处(自然生态保护处)。
林伟庆同志:负责政策法规、宣教培训、信息化建设、总量控制、生态环境准入管理、排污许可等工作。
分管法规宣教处(监测与信息处)、排放管理处。
王琴同志:负责大气环境、水环境管理、环境监测、太湖水污染防治、生态文明建设、督察协调保障以及污染防治攻坚战等方面工作。
分管综合业务与监督处、生态环境管理处、监测监控新吴分中心。
丁伟忠同志:负责生态环境执法、核与辐射、安全生产、环境应急与信访等工作。
分管综合执法处、信访处(安全生产监督处)、各执法分局。
局领导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主体责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中共无锡市新吴生态环境局党组
2022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