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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 014032126/2022-03496 | 生成日期 | 2022-10-14 | 公开日期 | 2022-10-14 |
文件编号 | — — | 发布机构 | 新吴区民政卫健局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附件下载 | — — | ||
内容概述 | 无锡市新吴区健康促进与教育中心2021年度单位决算公开 |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1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功能科目)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功能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经济科目)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健康促进和健康教育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围绕区党工委(区委)、区管委会(区政府)中心工作,根据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服务全区健康促进和健康教育事业。
(2)研究拟订全区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健康教育体系建设,开展全民健康宣教;协助卫生健康领域新闻宣传工作,组织对外交流学习、合作。
(3)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组织开展健康促进活动,负责健康场所创建技术指导,负责居民健康素养监测工作。
(4)协助制定全区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开展人才招聘、培养、培训;拟订全区家庭发展能力提升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升家庭发展能力;开展健康公益事业管理和服务,组织实施健康公益项目。
(5)完成区民政和卫生健康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根据单位职责分工,本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健康教育科、人才发展科2个科室。本单位无下属单位。
三、2021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紧抓“聚才引智”,在素质提升中强队伍。协助制定出台《无锡高新区(新吴区)“飞凤人才计划”—卫生健康发展专项基金管理办法(试行)》,针对高层次卫生人才引进提供协议工资、租房购房补贴、团队项目资金、重点专科建设奖励等政策,营造浓厚的惜才、爱才氛围。协助制定《2021年新吴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统一公开招聘医学人才工作实施方案》,分阶段分批次开展卫生人才招聘工作。2021年共发布五批次招聘公告,累计发布536个岗位(编内岗位155个,编外岗位381个),现已录取188人(编内74人,编外114人)。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本年度录取本科考生21人;开展全科医师应培人员摸底调查工作,统计适培人员23人,参加转岗培训13人。
(二)紧抓“一老一小”,在关注民生中优服务。关心关爱计生特殊家庭,巩固计划生育“三个全覆盖”专项行动成果,巩固发展106名联系人制度,专项订制个性化联系“名片”,畅通特殊家庭求助渠道;以上海瑞金医院无锡分院为“绿色通道”诊疗服务定点医院,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提供优先挂号、优先就诊等绿色便利服务;为全区856名计生特殊人员建立帮扶电子档案,精准落实帮扶举措,为271名特殊家庭女性成员购买“女性安康保险”、为335名特殊人员购买“计生保险”、为819名特殊人员购买“护工险”,努力提高特殊家庭抗风险能力。做优做实老年健康服务。深入贯彻“年龄友好”理念,协助制定《新吴区实施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专项普及培训工程方案》,帮助老年人学习运用智能设备,跨越“数字鸿沟”;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老年健康宣传周”、“敬老月”等各类老龄健康宣教及慰问活动,为老年人提供常态化疫情防控、健康咨询以及血压、血糖、心肺听诊等义诊服务3000余人次;全年完成老年人健康管理4.3万人、开展老年人心理关爱项目,新增完成2000例老年人心理评估和干预。
第二部分
无锡市新吴区健康促进与教育中心
2021年度单位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25.43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5.43万元(上年决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增减比率)。其中:
(一)收入决算总计25.43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25.4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5.43万元(上年决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增减比率),变动原因:健康促进与教育中心增加在职人员,增加基本支出。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3.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二)支出决算总计25.43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25.4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5.43万元(上年决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增减比率),变动原因:健康促进与教育中心增加在职人员,增加基本支出。
2.结余分配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3.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25.4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43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0万元,占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管理教育收费)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25.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43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25.43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5.43万元(上年决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增减比率),变动原因:健康促进与教育中心增加在职人员,增加基本支出。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发生的支出。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25.4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0万元相比,(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比率)。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1.68万元,(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比率)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健康促进与教育中心增加在职人员,增加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84万元,(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比率)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健康促进与教育中心增加在职人员,增加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
1.公共卫生(款)其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17.52万元,(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比率)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健康促进与教育中心增加在职人员,增加基本支出。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59万元,(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比率)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健康促进与教育中心增加在职人员,增加医疗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1.52万元,(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比率)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健康促进与教育中心增加在职人员,增加住房公积金支出。
2.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3.28万元,(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比率)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健康促进与教育中心增加在职人员,增加购房补贴支出。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25.43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2.0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
(二)公用经费3.4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25.4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5.43万元(上年决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增减比率),变动原因:健康促进与教育中心增加在职人员,增加基本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25.43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2.0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
(二)公用经费3.4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二)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同。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涉及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同。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决算0万元。本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1年12月31日,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同。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
(三)一般公共预算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同。2021年度全年召开会议0个,参加会议0人次。
(四)一般公共预算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同。2021年度全年组织培训0个,组织培训0人次。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十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五、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共0个项目开展了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0万元;本单位未开展单位整体支出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0万元。
本单位共对上年度已实施完成的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0万元;本单位共开展1项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25.43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原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二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二十一、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项):反映上述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以外的其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支出。
二十二、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二十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