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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 014032126/2022-03372 | 生成日期 | 2022-10-11 | 公开日期 | 2022-10-11 |
文件编号 | — —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新吴生态环境局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附件下载 | — — | ||
内容概述 | 关于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监督管理评估细则 |
为建立最严格的生态空间管控制度,保障生态环境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苏政发〔2020〕1号)、《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监督管理办法》(苏政办发〔2021〕20号)等要求,制定本细则。
一、评估范围和内容
(一)本细则适用于江苏省行政区域内的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监督管理评估工作,生态保护红线的监督管理评估执行国家相关规定。
(二)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监督管理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各地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制度建设情况;
2.各地落实《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监督管理办法》情况;
3.各地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保护成效;
4.各地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工作突出亮点。
二、评估对象
各设区市、县(市)人民政府。
三、评估程序
(一)地方自评。每年3月底前,各设区市、县(市)对照《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和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监督管理评估评分细则,总结上年度所辖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的制度建设、监督管理、保护成效、突出工作等情况,开展自评,整理相关台账资料,形成自评材料报省生态环境厅。自评材料经省生态环境厅汇总后,分送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江苏海事局等其他相关主管部门。其中,市辖区单独开展自评,由设区市统一上报。
(二)省级复核。每年4月开始,省生态环境厅牵头,其他相关主管部门参与,对照评估评分细则并结合各部门日常管理工作,对各地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保护监督管理自评材料进行复核,形成复核意见。每年4月底前,其他相关主管部门将复核情况反馈省生态环境厅。
(三)现场检查。省级生态环境、财政、自然资源等牵头主管部门,可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对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保护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或抽查。
(四)综合评定。每年5月开始,省生态环境厅汇总省各有关部门复核意见,形成综合评定结果。
四、结果运用
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监督管理评估结果上报省政府同意后向各设区市、县(市)通报,并向社会公布,同时作为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的重要参考和安排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的重要依据。
五、自评材料
各设区市、县(市)人民政府需向省生态环境厅报送以下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监督管理评估年度自评材料:
(一)自评报告。依据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监督管理评估评分细则具体内容,总结本地区评估年度内贯彻落实《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监督管理办法》工作开展情况、主要做法、保护成效以及存在的问题等。
(二)自评表。依据本地区年度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制度建设情况、监管工作开展情况、保护成效情况和突出做法开展自评打分,填写年度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工作自评表。
(三)台账材料。按照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工作自评表中的相关要求准备台账资料,包括生态空间管控区域标识牌和边界标志设置情况表、生态修复项目实施进度表和进度汇总表、生态环境能力建设情况表、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保护面积、类型统计表等。台账材料按照评估评分细则顺序依次排列。
附件:1. 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监督管理评估评分细则
2. ______市、县(市)______年度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监督管理评估自评表
3. ______市、县(市)生态空间管控区域标识牌和边界标志设置情况表
4. ______市、县(市)生态修复项目实施进度表
5. ______市、县(市)生态修复项目实施进度汇总表
6. ______市、县(市)生态环境能力建设情况表
7. ______市、县(市)生态空间管控区域面积、类型统计表
附件1
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监督管理评估评分细则
项目 |
评估内容 |
评估标准 |
评分标准 |
省级评估部门 |
备注 |
---|---|---|---|---|---|
制度建设 (15分) |
制定监督管理制度 (5分) |
设区市、县(市)人民政府制定本行政区内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监督管理实施细则,明确各类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的责任管理部门。(5分) |
制定出台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得3分;明确各类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责任管理部门,得2分。 |
省生态环境厅 |
/ |
分解年度工作任务 (5分) |
设区市、县(市)人民政府制定本行政区内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保护年度工作任务并细化分解。(5分) |
制定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保护年度工作任务,得3分;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得2分。 |
省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 |
/ |
|
建立健全投融资机制 (5分) |
建立健全“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化生态空间管控区域投融资机制。(5分) |
通过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出台财政、信贷、金融等政策,开展生态系统服务付费等措施,拓宽生态空间管控区域投融资渠道,得5分。 |
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生态环境厅 |
/ |
|
监督管理(50分) |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落实管控措施(50分) |
设置本行政区内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保护标识牌和边界标志。(8分) |
根据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和界线,设置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保护标识牌和边界标志,得8分。 |
省自然资源厅 |
按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勘界定标工作进度情况开展评估,目前暂缓实施。 |
区域内未发生违法违规开发建设活动。(12分) |
区域内未发生违法违规开发建设活动,得12分;发生1起,扣3分;发生4起及以上,不得分。 |
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林业局 |
/ |
||
区域内未发生侵占、破坏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内土地、水域等行为。(6分) |
区域内未发生相关行为,得6分;发生1起,扣2分,至多扣6分。 |
省生态环境厅及其他相关主管部门 |
/ |
||
区域内未发生盗伐林木,猎捕采伐、破坏珍稀濒危和受保护物种等行为。(6分) |
区域内未发生相关行为,得6分;发生1起,扣2分,至多扣6分。 |
省林业局、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生态环境厅 |
/ |
||
区域内未发生非法直接或间接排放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等行为,未发生移动和破坏生态保护设施行为。(6分) |
区域内未发生非法直接或间接排放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等行为,生态保护设施完好,未被移动和破坏,得6分;发生1起,扣2分,至多扣6分。 |
省生态环境厅及其他相关主管部门 |
/ |
||
受管控区域的自然恢复以及生态修复工作落实情况。(6分) |
按照设区市、县(市)年度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保护计划或方案中生态修复项目实施进度计分,满分6分。 |
省自然资源厅、林业局 |
/ |
||
加强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监管能力建设。(6分) |
设区市、县(市)建立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生态环境基础信息系统、加强监测预警、执法监管、应急等能力建设,配备必要的监测执法应急设备,得6分。 |
省各有关部门 |
/ |
||
保护成效 (35分) |
生态空间管控区域面积保持稳定 (5分) |
行政区内生态空间管控区域总面积保持稳定。(5分) |
区域内生态空间管控区域总面积未擅自减少的,得5分;减少的按照减少程度扣分,至多扣5分。 |
省自然资源厅 |
/ |
生态空间管控区域性质不改变 (10分) |
行政区内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类型保持不变或增加。(10分) |
行政区内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类型保持不变或增加,得10分,类型减少扣5分。 |
省生态环境厅 |
/ |
|
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功能不降低 (20分) |
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内生态环境状况保持稳定或提升。(10分) |
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内生态环境状况指数提升,得10分;保持稳定,得8分;发生下降,该项不得分。 |
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相关部门 |
/ |
|
区域内生物多样性水平保护稳定或提升。(10分) |
开展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内生物多样性调查,得5分,未开展不得分;重点物种保护率提升,得5分,发生下降按照下降程度扣分,至多扣5分。 |
省生态环境厅、林业局、农业农村厅及其他各类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行政主管部门 |
/ |
||
加分项目(10分) |
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保护面积扩大、管护级别提升,开展保护优秀工程示范(3分) |
扩大生态空间管控区域面积,或提高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管护级别。(2分) |
在现有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基础上,增加生态空间管控区域面积;或在生态空间管控区域总面积不减少的基础上,提高生态保护红线所占面积比例。按增加面积或增加比例酌情加分,此项最多加2分。 |
省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 |
/ |
积极开展有关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保护的优秀工程示范。(1分) |
实施优秀示范工程、重点样板工程,产生良好的生态效益和社会影响,视工作开展情况酌情加分,此项最多加1分。 |
省生态环境厅及其他各类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行政主管部门 |
/ |
||
组织开展科学研究、宣传教育和科学知识普及工作(3分) |
组织有关科研机构开展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保护科学研究工作。(2分) |
组织有关科研机构开展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保护科学研究工作,视科研工作开展情况酌情加分,此项最多加2分。 |
省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及其他各类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行政主管部门 |
/ |
|
组织开展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保护的宣传教育和科学知识普及工作。(1分) |
设区市、县(市)人民政府组织开展有关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保护的宣传教育和科学知识普及工作,在国家级、省级宣传媒体上做重点宣传报道的,加1分。 |
省生态环境厅及其他各类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行政主管部门 |
/ |
||
推进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4分) |
在充分保护的基础上,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试点,探索实现路径,推进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内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4分) |
形成完善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并组织实施,产生了良好的生态、社会、经济效益等,视试点工作开展情况酌情加分,此项最多加4分。 |
省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 |
/ |
附件2
______市、县(市)_____年度生态空间管控区域
监督管理评估自评表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评估项目 |
工作要求 |
评分标准 |
得分依据 |
自评得分 |
考评得分 |
需准备的台账资料 |
---|---|---|---|---|---|---|
一、制度建设(15分) |
制定监督管理制度(5分) |
1.1设区市、县(市)人民政府制定本行政区内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监督管理实施细则,明确各类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的责任管理部门。(5分) |
填写有无。 |
|
|
如填写有,请书写具体情况。 |
分解年度工作任务(5分) |
1.2设区市、县(市)人民政府制定本行政区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保护年度工作任务并细化分解。(5分) |
填写有无。 |
|
|
如填写有,请书写具体情况。 |
|
建立健全投融资机制(5分) |
1.3设区市、县(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化生态空间管控区域投融资机制。(5分) |
填写有无。 |
|
|
如填写有,请书写具体情况。 |
|
二、管控措施(50分) |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落实管控措施(50分) |
2.1设置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保护标识牌和边界标志。(8分) |
填写有无。 |
|
|
填写附件3,以及每类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的标识牌或边界标志照片2张。 |
2.2区域内未发生违法违规开发建设活动。(12分) |
填写有无。 |
|
|
如填写有,请书写具体情况。 |
||
2.3区域内未发生侵占、破坏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内土地、水域等行为。(6分) |
填写有无。 |
|
|
如填写有,请书写具体情况。 |
||
2.4区域内未发生盗伐林木,猎捕采伐、破坏珍稀濒危和受保护物种等行为。(6分) |
填写有无。 |
|
|
如填写有,请书写具体情况。 |
||
2.5区域内未发生非法直接或间接排放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等行为,未发生移动和破坏生态保护设施行为。(6分) |
填写有无。 |
|
|
如填写有,请书写具体情况。 |
||
2.6受管控区域的自然恢复以及生态修复工作落实情况。(6分) |
填写好、较好、一般、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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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附件4、附件5。 |
||
2.7加强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监管能力建设。(6分) |
填写已建设、建设中、建设完成、已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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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填写附件6,以及地方生态环境基础信息系统建设、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的立项、投资证明文件。 |
||
三、保护成效(35分) |
生态空间管控区域面积保持稳定(5分) |
3.1行政区内生态空间管控区域总面积保持稳定。(5分) |
填写增加、不变或减少。 |
|
|
填写附件7。 |
生态空间管控区域性质不改变(10分) |
3.2行政区内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类型数量保持不变或增加。(10分) |
填写增加、不变或减少。 |
|
|
填写附件7。 |
|
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功能不降低(20分) |
3.3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内生态环境状况保持稳定或提升。(10分) |
填写改善、稳定或变差。 |
|
|
请书写具体情况。 |
|
3.4区域内生物多样性水平保护稳定或提升。(10分) |
填写是否开展,物种保护率提高、稳定或下降。 |
|
|
请书写具体情况。 |
||
四、加分项目(10分) |
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保护面积扩大、管护级别提升,开展保护优秀工程示范(3分) |
4.1扩大生态空间管控区域面积,或提高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管护级别。(2分) |
填写扩大面积占原面积比重。 |
|
|
请书写具体情况。 |
4.2积极开展有关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保护的优秀工程示范。(1分) |
填写有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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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填写有,请书写具体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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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开展科学研究、宣传教育和科学知识普及工作(3分) |
4.3组织有关科研机构开展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保护科学研究工作。(2分) |
填写有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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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填写有,请书写具体情况。 |
|
4.4组织开展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保护的宣传教育和科学知识普及工作。(1分) |
填写有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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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填写有,请书写具体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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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4分) |
4.5在充分保护的基础上,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试点,探索实现路径,推进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内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4分) |
填写有无。 |
|
|
如填写有,请书写具体情况。 |
附件3
______市、县(市)生态空间管控区域标识牌和边界标志设置情况表
区域类型 |
生态空间管控区域 数量(个) |
已设置生态空间管控 区域标识牌数量(个) |
照片名称 |
自然保护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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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景名胜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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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公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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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遗迹保护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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湿地公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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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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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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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______市、县(市)生态修复项目实施进度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进展情况 |
计划总投资 (万元) |
已投资总额 (万元) |
评估年度 实际投资额 (万元) |
从开工到评估年度建设进展 |
是否完成年度评估目标 |
下一评估年度 建设进度 评估目标 |
资金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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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开工 |
已开工 |
已建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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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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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______市、县(市)生态修复项目
实施进度汇总表
地区 |
计划项目个数 |
未开工 项目数 |
已开工 项目数 |
已建成项目数 |
完成年度评估目标项目数 |
年度投资总额(万元) |
资金来源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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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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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______市、县(市)生态环境能力建设情况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划投资金额 (万元) |
实际投资金额 (万元) |
建设完成 进度(%) |
资金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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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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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7
______市、县(市)生态空间管控区域
面积、类型统计表
序号 |
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名称 |
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类型 |
上年度面积(km2) |
本年度面积(km2) |
总面积变化情况 |
管控区域类型变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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