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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索引号 | 014032126/2021-02182 | 生成日期 | 2021-10-15 | 公开日期 | 2021-10-15 |
| 发布机构 | 鸿山街道 | 附件下载 | — — | ||
| 内容概述 | 鸿山街道机构概况及联系方式 | ||||
一、街道概况
鸿山旅游度假区(鸿山街道)位于无锡市东南部,东起漕河西底,南接苏州高新技术开发区,西靠无锡机场,北依锡东新城,辖区总面积58.6平方公里,由原鸿声镇和后宅镇合并而来,下辖19个村、社区(4个村、15个社区),总人口近14万人。目前,鸿山区域内现有幼儿园6所、小学3所、初中2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个、养老院1个,在建二甲标准鸿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个,金桥学校建设正在推进中,今年,对标华东地区一流水准建设的鸿山颐养院正式启用,城市功能进一步完善。
区位优势突出。鸿山处于长三角经济带的几何中心,距上海1小时车程,与苏州高新区相邻,距南京、杭州等长三角重要城市都在2.5小时车程圈内,机场、高铁、高速公路都十分便利,对承接上海、杭州等地区转移的优质产业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
人文底蕴深厚。鸿山素有“吴越古地、泰伯故里、至德名邦、文化名镇、院士之乡”的美誉,已获批建设省级旅游度假区,规划面积17.25平方公里,全域共有国家4A级和3A级旅游景区4家、区级及以上文保单位26处。
生态环境优渥。鸿山是典型的江南水乡,北倚鸿山,南眺太湖,怀拥梁鸿湿地,绿地覆盖面积达辖区总面积的一半,集聚了江南农耕湿地、自然野趣生态湿地、溪流田园水乡等自然资源于一身,先后建成了七房桥、大坊桥美丽乡村等一批乡村振兴重点项目,形成了美丽乡村建设新格局。
二、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中央、省、市和区委的决议、决定,研究度假区(街道)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协调、全面推进区域内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工作。
(二)负责党建工作。负责党的纪检监察、宣传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加强对社区(村)党组织的领导,负责度假区(街道)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工作,负责党员的教育管理。
(三)领导统一战线、人民武装工作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负责人大、政协工作。
(四)负责推动经济发展。组织实施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高企业服务质量,营造良好经济发展环境,引导和扶持各类经济组织的发展。负责科技发展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五)负责社会管理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落实平安建设属地责任,负责治安保卫、外来人口管理、人民调解、信访接待、法制建设等工作。负责网格化建设工作。
(六)负责社会事业工作。探索创新基层社会服务管理工作体制机制,负责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文化、体育、卫生健康、民政、退役军人事务、残联等工作。指导和协调社区(村)居(村)民委员会群众自治组织开展工作。
(七)负责度假区(街道)、社区(村)规划、建设和城市管理工作。负责度假区(街道)、社区(村)建设规划工作,负责征收安置、建设管理等工作。
(八)负责旅游发展工作。贯彻执行有关景区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区域发展规划。负责区域文化、商业、旅游产业项目的策划和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区域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负责区域内举办展览、展销、文艺表演、影视拍摄等活动的审核。
(九)负责农业农村工作。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负责推进现代农业、农村改革和新农村建设。
(十)负责度假区(街道)、社区(村)的财务、审计以及资产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统筹协调区域内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等相关工作。根据赋权清单,依法履行审批服务和综合行政执法职责,做好监督检查等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驻街道机构的工作。
(十二)负责本级综合管理服务指挥中心的指挥调度、运行管理、监督考核工作,与区级综合指挥平台数据共享、互联互通、协调联动。
(十三)完成区党工委(区委)、区管委会(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及职能
(一)党政办公室(综合管理服务指挥中心、人大工委办公室)。承担机关文秘、会务、接待、机要、档案、信息、安全保密、资产管理、后勤保障等日常工作;负责依法行政、党务政务信息公开;负责督查督办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编撰史志工作;负责机关电子政务、网站工作;督办公共服务热线受理交办事项;负责政策研究、对外联络等工作;承担综合管理服务指挥中心信息平台建设以及业务处置、信息研判、重大事件上报、指挥调度等工作;负责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协调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与回复等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党群工作部(党建工作办公室)。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负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负责党建工作指导站建设,承担区域内各领域基层党建工作的指导、推进、检查、落实、宣传、培训、创新、培育工作,统筹推进区域化党建、“两新”组织党建和社区(村)党建工作职责,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工作,承担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负责文化、体育相关工作;负责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和统一战线相关工作;负责网络和舆情监控引导工作;负责绩效管理考核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机关干部考察、培养、聘用工作;负责人事、人才开发、机构编制及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党员干部人事档案信息管理工作;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指导协调群团工作;负责政协联络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三) 政法和社会管理局。承担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维护辖区安全稳定职责。负责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面依法治街、平安创建等工作;负责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反邪教、社区戒毒(康复)、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等工作;负责信访接待、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工作;会同司法所做好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普法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等工作;负责网格化社会治理服务工作;负责外来人口管理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四)经济发展局。承担区域内经济发展综合协调、服务职责。负责工业、服务业经济运行态势分析监测与管理服务工作,做好各类经济指标考核的数据统计,制订经济及产业发展规划、科学技术规划和年度目标计划,提出优化产业布局、调整产业结构的政策建议并组织推进实施;负责科学技术的推广、申报与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外向型经济工作,组织实施招商工作;整合区域资源,优化营商环境,协调相关部门为重大项目提供公共服务和政策服务;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五)财政局。负责财政、资产经营、投融资工作;负责财政预算、决算的编制和执行;负责国有(集体)资产的管理和处置及社区(村)集体资产管理和处置的监督、指导;负责财政、国库收付中心工作;负责经济责任及基本建设审计;负责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系税务分局及驻街道金融机构;负责管理并指导辖区企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会计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六)建设局(生态环境办公室)。承担统筹城市建设和环境秩序综合治理职责。负责组织编制各项建设规划,对新、改、扩建项目实施管理;负责房屋征收、安置工作,负责辖区各类建设项目监管工作;负责辖区内交通基础设施、市政设施、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工作;负责房产和物业管理工作;负责项目招标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燃气安全管理工作;负责人防设施管理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七)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依法开展批准实施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实施与之相关的监督检查、巡查工作;负责协调上级派驻执法机构联合执法等相关工作;负责网格化巡查执法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对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负责执法队伍的建设和管理;负责牵头建立综合执法协作机制;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危化品安全监管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食品安全检查、特种设备普查和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大排查;负责防灾减灾以及重大事件、自然灾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工作。
(八)社会事业局(为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承担社会保障、社区(村)建设、社会服务职责。负责教育、住房保障、就业创业、社会保险、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民政、残联、卫生健康、职业卫生、计划生育、爱国卫生、红十字会管理等民生服务工作;配合做好劳动争议、劳动监察处理工作;负责区域内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殡葬管理、残联事务、拥军优属、退役军人事务、志愿服务、社会组织、公益慈善及地名管理工作;负责社工队伍建设工作;指导社区(村)居(村)民委员会依法开展自治管理;负责依法开展批准实施的相对集中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工作,协调条线、派驻部门的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和人员进驻事宜;负责制定有关审批服务及日常运行的规章制度,统一管理和监督考核服务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负责政务服务网的公开透明运行,完善权责清单制度,承担行政审批服务等信息系统的管理维护,负责政务服务信息安全管理工作;负责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推进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负责为开展延伸服务的社区(村)便民服务中心提供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负责牵头相关职能机构对行政审批涉及的重大项目进行联合踏勘、联合论证、联合审批和现场服务;负责中介机构的监督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九)旅游发展局(农业农村局)。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区域旅游发展规划和产业计划,组织、协调区域旅游产品的形象策划、宣传和营销活动;负责指导景区、景点和乡村旅游管理工作;负责旅游资源的保护利用和日常管理;负责区域景点、场馆及配套设施等资源整合;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业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受理旅游投诉,监督旅游服务质量;依法履行文物保护管理职责;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负责农产品质量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承办农业涉外事务工作;负责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负责河湖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工作;承担上级交办的河长制相关工作;负责山林林地防火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鸿山街道人大工委、纪工委、人武部和群团等工作机构保持不变。
四、主要负责人
宋志明、方军
五、机构地点
地址:无锡市新吴区鸿山街道锦鸿路1号
邮编:214145
六、办公时间
工作日8:30-11:30,13:00-17:00
七、联系方式
电话:0510-88990901
传真:0510-8899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