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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高新区(新吴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细则(试行)》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1-26 15:06      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选择阅读字号:[ ]     

广大市民朋友:

  为进一步加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保障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维修、更新和改造,维护业主合法权益,满足高新区(新吴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审核和监督管理的需要,现根据《无锡市市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细则。现征询社会公众意见,修改意见以书面形式于2026年2月4日(星期三)12:00前通过邮箱反馈至我单位,为便于联系与反馈,请如实注明反馈人姓名、联系方式,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邮箱:214048110@qq.com

  附件:高新区(新吴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docx

          新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