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信息公开 > 公告公示 > 正文

违法行为通知书公告送达(易辉)

发布时间:2025-11-12 14:39      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选择阅读字号:[ ]     

易辉:

  我局已对你(单位)依法作出《违法行为通知书》(新吴交路执〔2025〕277号),由于通过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依据《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第十八条第(五)项的规定,现将该文书在无锡市新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视为送达。

  附件:违法行为通知书(易辉).docx

  新吴区交通运输局

  202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