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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3年第四季度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营商环境“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06 09:06      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选择阅读字号:[ ]     

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吴分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加大建设工程领域招投标事后监管力度,营造公平竞争的招投标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大数据管理和政务服务局按照《关于开展2023年第四季度建设工程招投标“双随机、一公开”暨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了检查工作,检查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检查项目

  本次抽查的项目为全区自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依法公开招标项目,包括施工、设计、监理、材料设备采购,共24个标段。

  (二)检查内容

  检查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对照优化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和“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工作要求,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吴分中心,通过“无锡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监督管理平台”,对抽查项目进行了严格检查,检查内容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投标各方行为主体依法依规从业情况。

  二、存在问题

  从检查的总体情况来看,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基本能够贯彻落实招标投标相关政策法规精神,但是部分被检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的市场行为还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市场行为存在的共性问题

  1.投标人资格条件设置不符合要求;

  2.未按相关规定公示中标公告或中标候选人情况;

  3.招标公告、中标公告等相关信息填写不完整。

  (二)投标人的市场行为存在的问题

  1.发现个别项目存在不同投标人的造价锁号一致情况

  三、问题处理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现场列出问题清单第一时间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反馈,同时现场进行警示告诫,引导其提高思想认识,落实主体责任,规范招标行为。对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代理机构动态考评管理办法进行考核扣分,并要求其承诺不再发生类似问题;对检查中发现投标人涉嫌的违法违规问题移交区住房建设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依法处理。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各方行为主体要对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认真分析,自查自纠,做好问题整改落实工作,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二)各招标代理机构、投标单位要认真学习国家、省、市有关招投标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依法依规开展招标投标活动,强化诚信自律及守法意识,规范交易行为,共同促进招投标市场公平竞争、健康有序发展。

  (三)招标人要充分落实主体责任,依法依规组织招投标活动,严格履行招标事项集体决策机制,建立健全招标活动内控机制,加强对代理机构选择、招标文件编制、招标人评委选用、定标委员会组建、合同履行等重要环节的防控管理。

  (四)区行业监管部门将继续结合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常态化、长效化地开展建设工程招投标“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加大检查频次,强化事后监管,规范招投标各方主体市场行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附件:《2023年第四季度新吴区建设工程招投标“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问题汇总表》附表:2023年四季度双随机通报问题.xlsx

  无锡市新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无锡市新吴区大数据管理和政务服务局

  202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