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2-27 14:26 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无锡市新区硕放城市投资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丽景佳苑三期农民安置房工程(南地块)项目)集中安置工程交付使用竣工验收的申请》收悉。
本期工程由丽景佳苑三期农民安置房工程(南地块)1#-22#房及4栋变电所;地下室(1#、2#、6#、7#、11#、12#、16#、17#、21#、22#及大地库)组成,总建筑面积287137.8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28576.5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8561.23平方米;该工程配套公建项目7项,建筑面积59946.15平方米;本期共交付住宅2143套。
该项目由无锡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设计,无锡市硕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无锡开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无锡市置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无锡锡山建筑实业有限公司、无锡市恒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无锡市第二园林古典建筑有限公司、无锡市后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江苏茂盛建设有限公司负责施工,无锡太湖明珠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负责监理,无锡市佳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物业管理。
根据规划、市政公用、消防等部门单项验收合格的认定,经核查,该项目交付使用竣工验收申报材料基本齐全,符合《无锡市商品房交付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同意交付使用。
希做好各项交接工作,落实各项管理措施,确保业主的正常使用。锡新建〔2022〕124号文作废,以此文为准。
新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