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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 014032126/2023-00038 | 生成日期 | 2023-01-03 | 公开日期 | 2023-01-03 |
文件编号 | — —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行政审批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面向企业法人,面向社会团体 |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级) | 综合政务 | 主题(二级) | 电子政务 | ||
体裁 | 其他 | 关键词 | 项目,企业,机关 | ||
文件链接 | — —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
内容概述 | 【解读】《关于推进无锡高新区(新吴区)重大项目建设“三提三即”改革工作方案》 |
《关于推进无锡高新区(新吴区)重大项目建设“三提三即”改革工作方案》(锡新工改办发〔2022〕1号),自2022年11月21日起施行。现对本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作如下解读:
(一)制定《方案》的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22〕24号)、《2022年度〈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落实任务清单》(苏营商办〔2022〕1号)、《全省或部分设区市实施的国家试点改革事项清单和自主改革事项清单》《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若干措施》文件精神,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推进工程建设项目改革各项任务要求,优化政务服务,提高行政效能,服务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制定《方案》的主要依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9〕53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锡政办发〔2019〕56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深化“三提三即”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锡政办发〔2022〕84 号)要求,结合我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际制定。
三、《方案》的主要内容
《方案》主要涉及总体要求、主要任务、组织实施。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大要求,加强系统谋划,统筹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破解堵点难点,不断提升审批质量和审批效率。主要任务是:推进项目评估论证“再提前”、审批服务“再提效”、验收发证“再提速”,实现项目“策划即入库”“拿地即开工”“建成即投用”,加快推动重大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达产,更好更多惠及市场主体,为助推经济社会平稳运行提供有力支撑。组织实施: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二是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三是进一步加强通报机制、四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培训。
相关链接:无锡高新区(新吴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推进无锡高新区(新吴区)重大项目建设“三提三即”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