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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终止实施《关于促进新吴区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22 15:18      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选择阅读字号:[ ]     

  为满足广大群众的合理住房需求,坚持房住不炒,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居住品质,促进我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今年5月份区住建局、人社局、财政局、人才办联合出台《关于促进新吴区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

  政策实施以来,推广成效显著,政策预期目标已基本达到,根据《关于促进新吴区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要求,经区委同意,现决定于2022年12月30日终止实施《关于促进新吴区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相关政策。

  特此通知。

  2022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