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关于2021年市“太湖人才计划”创新创业 人才及团队

时间:2021-03-04 08:55 字体大小:放大 正常 缩小

信息索引号 014032126/2021-00385 生成日期 2021-01-20 公开日期 2021-03-04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新吴区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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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院所博士毕业留锡工作的,且毕业时间符合来锡时间要求的,可视作引进人才。 四、创业领军人才申报条件解读(申报公告P19-21) 政策类别 申报条件 市“太湖人才太湖人才计划” 创业领军人才 学历职称 硕士或副高以上 任职要求 董事长、总经理或执行董事

一、申报时间节点

1.33120:00前必须要求企业在网上提交一轮材料,过了这个时间节点不得新增任何项目了。

2.420日前1800前还可以反复修改提交的材料。

3.现场考察一般会在73日之前的半个月内。

4.路演预计在73日,何种方式根据疫情发展。

二、申报操作流程

1.在线填报如有问题可联系区科技局引才科,联系电话81178538/81173353,网站技术支持联系电话:81827493

2.新申报的企业先注册企业账号,板块科技助理审核通过后,再注册申报人账号,企业登陆输入企业联系人手机号码即可。

三、申报条件共性解读

1、每人(团队)当年限申报 1 个项目,团队带头人、团队核心成员不得同时申报个人人才项目。

2、入选过我市人才计划的人才和团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以再次申报:

个人项目获得者在项目支持兑现结束后,可以以团队带头人身份申报团队项目,其中申报创新类来锡时间计算放宽两年,入选后在原支持基础上补足至对应的资助标准。

 

个人项目获得者新入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限创业类、创新长期、外专长期类)的,可直接在原支持基础上补足至对应的资助标准。

创新领军人才项目获得者在项目支持结束后,可以申报创业领军人才项目,但必须符合申报条件,入选后在原支持基础上补足至对应的资助标准。

团队获评后次年起,如项目运行正常,团队核心成员可以以新的项目申报个人人才项目,但必须满足来锡时间要求,且不影响原团队项目。

入围后根据人才分类认定享受相应工作和生活服务保障,不享受项目支持资金。

同一团队如团队带头人个人层次升级,可以按照高一层次重新申报团队项目,入选后在原支持基础上补足至对应的资助标准。

3、同一企业申报单位累计最多可以申报两个团队,需要第一个团队项目支持兑现结束且新申报团队成员均为全职引进的,方能申报。

4、顶尖人才不得申报个人项目,顶尖人才团队不得申报领军人才团队,医学团队不得降级申报。

5、全职引进的人才,要提供上一家单位离职证明,

 

其中上一家工作单位是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原则上在申报单位缴纳社保,原社保关系在北京、上海、天津、广州、深圳、杭州的,不严格要求将社保迁移至我市,但需要提供现缴纳社保的详细情况,如缴纳社保的仍为上一家单位,缴纳社保的上一家单位和申报单位是同属一家控股公司或同一实际控制人、或是母子公司关系等,不符合要求。

6、近 3 年引进的海外或省外人才,指的是 2018 1

1 日后来锡,来锡前未在江苏工作或离开江苏已满 3 年(没有连续工资薪金和社保个税缴纳,未在江苏作为股东创办企业,非省内高校毕业直接在我省创新创业)的人才,其中海外人才指的是取得海外硕士学位以上的人才。海外或省外人才推荐占比创业类和创新类单独计算。团队按照带头人计算比例。

7、引进到我市的人才,指的是人才来锡前上一家单位为无锡市以外的单位。在锡高校院所博士毕业留锡工作的,且毕业时间符合来锡时间要求的,可视作引进人才。

四、创业领军人才申报条件解读(申报公告P19-21

政策类别

申报条件

太湖人才计划创业领军人才

学历职称

硕士或副高以上

任职要求

董事长、总经理或执行董事,同时在工商信息系统备案

工作经验

3年以上(博士1年以上)

人才引进

时间

放开引进时间

企业资质

  1. 201811日至20201231日完成注册

出资情况

  1. 自然人直接出资的,申报人实缴货币出资在申报单位注册资本中占比不少于 30%(注册资本超过1000万元的放宽至不少于20%)或为自然人第一大股东(在注册资本中认缴金额最大且在实收资本中实缴金额最大),且个人到位货币出资不低于100 万元。
  2. 申报人通过控股公司出资的,货币出资不少于200万元(申报人在持股公司的股权占比*持股公司在申报单位的实缴货币出资),占股不少于30%。(人才在持股公司的股权占比*持股公司在申报单位的股权占比;注册资本超过3000万元的不少于20%,注册资本超过5000万元的不少于10%

其他要求

截止202012月底,公司有2名以上非股东(全职员工股权激励的除外)的员工在注册地缴纳社保。

申报太湖人才创业类领军人才需已获得50万元地区引进性资金资助。

支持标准

太湖人才计划:100200300万元

 

注意要点:

1.全面放开人才的年龄要求。

2.放开引进时间。

3.企业必须是2018-2020年期间成立的公司。

4.自然人直接出资的,申报人实缴货币出资在申报单位注册资本中占比不少于 30%(注册资本超过1000万元的放宽至不少于20%)或为自然人第一大股东(在注册资本中认缴金额最大且在实收资本中实缴金额最大),且个人到位货币出资不低于 100 万元。

30%=实缴货币出资金额/申报单位注册资本金额

自然人第一大股东

5.申报人通过控股公司出资的,货币出资不少于200万元(申报人在持股公司的股权占比*持股公司在申报单位的实缴货币出资),占股不少于30%。(人才在持股公司的股权占比*持股公司在申报单位的股权占比;注册资本超过3000万元的不少于20%,注册资本超过5000万元的不少于10%

举例:北京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才股权占60%

无锡公司:

如果注册1000万元,作为北京的全资子公司,无锡公司实缴500万元。太湖人才的计算口径:500*0.6*100%*0.5,股权=0.6*100%

如果注册1000万元,北京公司占无锡公司70%的股份,无锡公司实缴500万元。太湖人才的计算口径:500*0.6*70%*0.5,股权=0.6*70%

6.出资方式,自然人出资按照100%计算,持股公司按50%计算。但是股权占比,持股公司出资的股权占比不需要按照50%计算。

7.已获得50万元地区引进性资金资助,除了滨湖之光,还有产业政策的支持也是算的,只要在331日前到位30万都是认可的。

8.对于上两级持股公司均在境外注册或百分百持股的,可放宽至两个层级。

 

六、创新领军人才申报条件解读(申报公告P21-22

政策类别

申报条

太湖人才计划创新领军人才

学历

博士或正高以上

工作经验

3年以上(博士1年以上)

薪资水平

年薪24万元

引进时间

3年引进到我市

企业资质

申报公告P22

支持标准

304050万元

 

注意要点:

1.全面开放人才的年龄要求。

2.近一年薪酬24万元的解释,近一年薪酬是指上一年度 4  1 日至本年度 3  31 日期间申报单位给予申报人的工资、资金、津贴、补贴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的年收入(以申报个人所得税金额为准)。鉴于企业创新领军人才和团队成员薪酬水平作为重要申报指标,要求申报单位在申报时必须对引进人才的薪酬情况做特别说明,包括薪酬水平和发放方式,出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和来锡时间证明,全职引进的以提供的银行流水为准,原则上不认可现金发放或私人转账等形式。如果人才月薪有2万元以上,但是才来工作,建议明年申报。

3.注意引进时间。

4.高校、科研院所类创新类领军人才应是由我市高校(含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院所(含非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全职引进的优秀人才,获得国内外重要科技奖项,掌握重要实验技能或科学工程建设关键技术,或主持过重大科研项目,具有世界一流研究水平,近5年在本学科领域权威刊物上发表过学术论文。一个单位最多入选2人。

5.创新类,补助人才不低于30%。

六、基本评分计算规则

1.创业类:1、领军人投资额权重0.352、领军人股份占比权重0.1;领军人已获地区政府引才计划资助金额或社会资本投入权重0.35;上年度纳税权重0.1;地方推荐评级权重0.1

2.创新类:引进单位给予的薪酬权重0.3;是否全职权重0.3;已获得地方引进人才支持金额权重0.25;地方推荐评级权重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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