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1-20 14:23 字体大小:放大 正常 缩小
各市(县)区委组织部、人才办、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各有关单位办公室,在锡科研院所、高校办公室(组织人事处):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太湖人才计划”升级版2.0打造国内一流具有国际影响力人才发展高地的若干意见》(锡委发〔2018〕52号)、《“太湖人才计划”人才项目评审改革实施办法》(锡人才办〔2019〕7 号),现就2021年度市“太湖人才计划”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以省委“五坚持五提升”人才工作体系为统揽,按照勇做全省“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 的排头兵的要求,聚焦太湖湾科技创新带建设,重点围绕集成电路、生物医药及医疗器械(材)、高端纺织服装、新能源、云计算和大数据、物联网、“两机”(航空发动机和燃气轮机)、软件及信息服务、汽车及零部件(含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等10条产业链(集群),以及5G产业、人工智能、石墨烯、增材制造、量子通信等未来产业领域,着力集聚爱国奉献的高精尖缺人才及团队。
二、项目类别
三、工作流程
1、网上申报。申报单位对照申报条件,根据要求准备申报资料,并通过网上平台(https://www.wxrcgz.com/)进行申报,截止时间为3月31日。
2、资格审查。各地区各部门就项目真实性承担把关责任,由各市(县)区相关职能部门同步指导各申报单位修改申报材料,组织资格审核,填报核心基本条件情况。各市(县)区委组织部或市主管部门,根据资格审核情况,在申报系统内分别提出推荐意见,截止时间为4月20日。
3、项目初审。各承接部门对照申报公告相关资格条件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客观性资格审查,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向市人才办提交初审结果,截止时间为5月30日。
4、现场考察。由承接部门负责制定考察方案,经市人才办同意后组织实施,重点开展尽职调查,考察项目实际推进情况。
5、路演评审。由市人才办牵头实施,初定于7月3日集中进行,实施封闭式评审。具体通知另行下达。
6、项目确认。承接单位根据项目初审、现场考察、路演评审和相关部门反馈意见等情况,向市人才办提出评审报告、拟入选名单和支持建议,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席会议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由市人才办会同承接部门发文确认。
7、资金拨付。由市财政局根据人才引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兑现项目资金。市承接部门、人才项目所在单位、人才本人、人才项目所在地区人才办或行业主管部门签订四方合同,明确项目资金使用方向、预计产生的成效等。
上述工作时间节点为参考时间,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五、联系方式
1、市人才工作办公室:
陶 金 0510-81820885
邵奕珉 0510-81824343
2、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尹清涛 0510-81821656
3、市科学技术局:
陶佳漪 0510-81821896
易智辉 0510-81821910
4、市财政局:鲍珺婷 0510-81827141
5、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王炜 0510-81822589(先进制造技能领军人才)
赵勇 0510-81822588(乡土人才)
6、市卫生健康委:张梓威 0510-81823242
附件:
1、顶尖人才团队条件要求和支持标准
2、领军人才团队条件要求和支持标准
3、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条件要求和支持标准
4、企业引进高级经营管理人才条件要求和支持标准
5、高端会计人才条件要求和支持标准
6、先进制造技能领军人才条件要求和支持标准
7、乡土人才项目申报条件要求和支持标准
8、医学专家团队申报条件要求和支持标准
9、申报所需资料清单
无锡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无锡市科学技术局
无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无锡市财政局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