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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无锡高新区(新吴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端、紧缺性人才资格复审通知 (第一批)

发布时间:2026-08-11 09:51      来源:民政卫健局      选择阅读字号:[ ]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文件精神和《2026年无锡高新区(新吴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端、紧缺性人才公告(长期)》

  有关规定,现就第一批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请资格初审通过且报考岗位代码为GD02、GD05、GD07、GD08、GD09、JQ02的考生于2026年8月15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在无锡高新人才市场二楼(无锡市新吴区长江北路269号)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须提供的证件材料

  以下证件及材料须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按顺序准备):

  1.报名系统下载的报名信息表。

  2.有效二代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或者证明,国(境)外学历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4.2026年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

  5.按“2026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2024、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人员,如毕业后从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如毕业后已落实工作单位但在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需提供个人社保缴纳证明(时间为毕业后至报名时)、本人实际报名前的离职证明。

  6.研究生考生研究方向应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一致,如报考人员提供的毕业证书或者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不能明确专业或者研究方向与报考岗位要求一致的,必须提供盖有毕业院校公章的包含报考人员本人专业或者研究方向(与报考岗位要求一致)的证明。

  7.招聘岗位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住培合格证书、住培在培证明等材料);2026年毕业生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提供所报岗位要求的各类证书。

  8.按“2026年毕业生”同等对待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盖有住培单位公章的包含报考人员是否为面向社会招收的住培证明。

  9.报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及年限的,需提供工作经历及年限证明材料(“劳动合同”或“聘用证明+社保缴费记录”等佐证材料)。

  10.其他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1.承诺书(详见附件1)。

  三、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按《公告》规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包括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所有材料均须交验原件并提供一份复印件。

  2.审核时如考生提供的材料缺失,需在要求时间内补齐材料,否则作为复审不通过。在资格复审时,考生信息与网上报名提供信息不一致的,视为资格复审未通过。没有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将被取消面试资格。

  3.如本人因故不能到现场复审的,可由他人代为审核,请代审人携带好报考人员需提供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同时代审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以及考生签署的资格复审委托书(详见附件2)。

  4.请务必保持报名电话畅通,及时接收有关信息和通知,并按要求及时回复。因报考者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无法及时与之取得联系的,造成的相关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咨询电话

  如有疑问,请与无锡高新区(新吴区)民政和卫生健康局联系,咨询电话:0510-81891007。

  附件:1.承诺书

             2.资格复审委托书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民政和卫生健康局

  2026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