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案件公示(无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案)

时间:2026-07-01 09:51 字体大小:放大 正常 缩小

信息索引号 014032126/2026-01005 生成日期 2026-07-01 公开日期 2026-07-01
发布机构 无锡市新吴区城市管理局 附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行政处罚案件公示(无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案)

当事人无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建筑垃圾处置许可的情况下,于2026年4月16日14时50分将某工程产生的建筑垃圾通过工程车(车牌号为苏B*****)打算运输至城南路215-2号对面厂房处置,在城南路被查获,共1车次,约10立方米,属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行为,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无锡市新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于2026年6月1日作出警告并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