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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索引号 | 014032126/2026-00550 | 生成日期 | 2026-04-03 | 公开日期 | 2026-04-03 |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新吴区城市管理局 | 附件下载 | — — | ||
| 内容概述 | 行政处罚案件公示(江苏**有限公司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案) | ||||
当事人江苏**有限公司作为施工单位在未取得建筑垃圾处置许可的情况下,于2025年12月16日23时左右将某工程产生的建筑垃圾通过船舶外运处置,约110立方米,属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行为,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无锡市新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于2026年3月31日作出警告并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