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无锡市新吴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单位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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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32126/2026-00303 生成日期 2026-02-28 公开日期 2026-02-28
发布机构 新吴区民政和卫生健康局 附件下载 下载
内容概述 2026年度无锡市新吴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单位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6年度单位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 2026年度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功能科目)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26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为全区人民健康提供疾病预防控制保障。疾病预防与控制、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卫生检验检测、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疾病预防控制培训与技术指导、公共卫生与疾病防治研究等。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根据单位职责分工,本单位内设机构包括:综合科、传染病防制科、免疫规划科、慢病非传染病防制科、职业健康科、公共卫生科、检验科。本单位无下属单位。

  三、2026年度单位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深化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医疗机构落实公共卫生责任清单;

  2.优化常态化疫情防控机制,持续提升重大传染病防控成效;

  3.规范实施免疫规划工作,推进“全时段、全疫苗、全人群”门诊建设;

  4.推进慢性病防治关口前移,夯实慢病及死因监测网络;

  5.巩固血吸虫地方病防治工作成效;

  6.深化职业病危害治理,推进职业病防治专项行动;

  7.强化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持续提升居民健康素养;

  8.持续提升实验室理化及微生物检测能力;

  9.及时处理投诉举报等问题,杜绝发生舆情。

第二部分2026年度无锡市新吴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6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无锡市新吴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6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2,261.66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7.49万元,增长0.33%。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2,261.66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合计2,261.66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61.6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49万元,增长0.33%。主要原因是岗位工资、公积金等人员薪资调整。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5)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6)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8)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9)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2.上年结转结余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二)支出预算总计2,261.66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合计2,261.66万元。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207万元,主要用于发放职工养老金及职业年金。与上年相比增加4.83万元,增长2.39%。主要原因是预算中养老及年金基数根据工资项调整。

  (2)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1,598.4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保、人员工资福利、防病业务专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178.55万元,减少10.05%。主要原因是HPV疫苗价格降低核减预算、设备采购需求调整,本年度根据实际情况编制。

  (3)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456.22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等。与上年相比增加181.21万元,增长65.89%。主要原因是公积金、住房补贴基数调整。

  2.年终结转结余为0万元。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新吴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6年收入预算合计2,261.66万元,包括本年收入2,261.66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61.66万元,占100%;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

  本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

  本年事业收入0万元,占0%;

  本年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

  本年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单位资金0万元,占0%。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新吴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6年支出预算合计2,261.66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1,848.66万元,占81.74%;

  项目支出413万元,占18.26%;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

  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无锡市新吴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261.66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49万元,增长0.33%。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及防病业务经费调整。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新吴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6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2,261.6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49万元,增长0.33%。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及防病业务经费调整。

  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13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22万元,增长2.39%。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基数根据工资项调整。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6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61万元,增长2.39%。主要原因是职业年金基数根据工资项调整。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

  1.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支出1,538.0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86.96万元,减少10.84%。主要原因是HPV疫苗价格降低核减预算、设备采购需求调整,本年度根据实际情况编制。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60.3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41万元,增长16.18%。主要原因是医保基数由工资项调整。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147.9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3.18万元,增长74.56%。主要原因是公积金基数调整。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支出23.12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3.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支出285.1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8.03万元,增长70.61%。主要原因是住房补贴基数调整。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新吴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1,848.66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727.8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公用经费120.8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新吴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261.6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49万元,增长0.33%。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及防病业务经费调整。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新吴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1,848.66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727.8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公用经费120.8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新吴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14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1.14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1.14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无锡市新吴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无锡市新吴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12.23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0.64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根据实际工作要求追加培训费,本年在年初预算中编制。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新吴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6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新吴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6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159.97万元,其中:拟采购货物支出144.39万元、拟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拟采购服务支出15.58万元。

  十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

  十五、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2026年度,本单位整体支出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性资金2,261.66万元;本单位共1个项目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413万元,占财政性资金(人员类和运转类中的公用经费项目支出除外)总额的比例为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单位资金:除财政拨款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收入,包括事业收入(不含教育收费)、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包含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十、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反映卫生健康、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所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支出。

  十一、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十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十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