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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公示

发布时间:2026-01-08 14:09      来源:生态环境局      选择阅读字号:[ ]     

  《无锡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第三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明确的第二十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事项

  主要入湖河流及上游关联河流治理效果不明显,2023年无锡市13条主要入湖河流总磷、总氮平均浓度同比上升。

  二、责任单位

  新吴区委、区政府

  三、验收单位

  市生态环境局

  四、整改目标

  到2025年,13条主要入湖河流总磷、总氮浓度达到“十四五”国家治太目标任务要求。

  五、整改时限

  2025年12月底前

  六、整改措施

  (一)落实13条主要入湖河流“一河一策”,扎实开展工业、生活、农业等污染源排查治理。加快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动态调整项目清单,争取早开工、早完成、早见效。

  (二)加强13条主要入湖河流水质监测,掌握水质变化情况,对水质波动的河流开展溯源排查整治,在找到问题、找准问题、解决问题上下功夫,确保断面稳定达标。

  (三)压实治水责任、传导工作压力,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履职尽责,不断提升河流水质。

  七、整改完成情况

  (一)编制并推进落实2条主要入湖河流“一河一策”,扎实开展工业、生活、农业等污染源排查治理。加快推进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动态调整项目清单,争取早开工、早完成、早见效。

  (二)加强2条主要入湖河流水质监测,掌握水质变化情况,对水质波动的河流开展溯源排查整治,在找到问题、找准问题、解决问题上下功夫,确保断面稳定达标。

  (三)压实治水责任、传导工作压力,2024-2025年,市、区两级均将2条主要入湖河流水质纳入年度攻坚目标任务书,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履职尽责,不断提升河流水质。2025年,新吴区两条主要入湖河道总磷、总氮均达到“十四五”国家治太目标任务要求。

  对照无锡市整改方案要求,新吴区涉及相关问题已按期完成整改,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年1月8日至2026年1月21日)反映。

  监督电话:80595855

  电子邮箱:xwq263bgs@wnd.gov.cn

  中共无锡市新吴区委        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

  2026年1月8日